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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大宋提刑官宋慈 vs. 台灣法醫蕭開平
【投書】大宋提刑官宋慈 vs. 台灣法醫蕭開平

宋慈/海外行銷

「死不瞑目」,可不是人們口中的怨懟與嗔念,而是真有其事的亡者寫照。筆者的禮儀師朋友分享業界現象以及醫學分析,「死不瞑目」狀態常出現在原本健康的大腦但突遭逢重大意外或嚴重創傷死亡者。而當亡者家屬對於肇事者被司法輕判時,心中難掩悲泣也會控訴「死者死不瞑目」,如近日台東池上的一起酒駕累犯肇逃案,檢方依酒駕致人於死罪予兩萬元交保。

「酒駕致人於死罪予兩萬元交保」,如果你是家屬,你能接受嗎?亡者在天之靈,不會死不瞑目嗎??

日前法務部公開表揚蕭開平,更是惹怒眾多司改與民間團體,法務部長蔡清祥於本(11)月9日親自頒發「感謝狀」,讚揚蕭開平長期投入法醫工作「術德兼備、無私奉獻,足堪典範」。但事實卻是,這位術德兼備的法醫蕭開平在他擔任公職期間,卻因個人謬論、學術低落導致無數次的錯誤鑑定發表,更造成無法挽回的冤案,期間釀成江國慶被槍殺,謝志宏遭冤獄18年,徐自強歷經21年訴訟案、蘇建和三死囚案纏訟21年,台灣冤案史上能翻找到的重大矚目案件,全部都在蕭開平法醫手下鑄成,而所有冤案的國家賠償金,一億四千七百十四萬元全部由台灣2300萬人民買單,而這位蕭開平法醫還曾官至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擔任病理組組長,爽領高額國俸,不僅獲得法務部長表揚,更在退休後被法務部找回培訓年輕法醫師。

蕭開平法醫的罪狀罄竹難書,單以江國慶冤死案的大逆轉,2001年重啟調查證實衛生紙上的液體根本不是精液,可能只是鼻涕或者是其他體液,也因現場的掌紋發現而確定另有真兇,當年蕭開平任職國軍法醫中心的法醫顧問,他與其他幾名法醫判定,現場衛生紙上帶有江國慶的精液,此一證據促使21歲的江國慶被列為重大嫌犯,更遭專案小組的日夜嚴刑拷打,致承認犯罪,並於隔年槍決。

提到蘇建和三死囚案更是讓人不勝唏噓,庸才法醫如蕭開平此等真是今世得見!他於蘇案中出庭作證,表示依被害人身上的刀痕角度來看,至少有3種不同類別的刀刃兇器,暗指兇手有好幾個人,而這正是原審判決一直以來的持見論點。司改會當時就曾痛批,蕭開平所指的「刀痕角度比對法」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獨創見解」,沒有任何相類似的科學研究。這份鑑定也在2012年的無罪確定判決裡,被法院認為完全不具有證據能力。

再述及1995年徐自強案,相驗法醫楊日松從未提及被害人屍體遭硫酸潑灑,僅認為有火燒情形,但另一名被告陳憶隆堅稱徐自強購買硫酸潑灑於屍體上,「硫酸」亦成了徐自強涉案的關鍵之一。法院於更六審時要求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重新鑑定,蕭開平依據現場照片、錄影帶以及解剖記錄研判,「較支持死者遭噴灑大量硫酸於屍體表面後,再以泥土掩蓋於屍體之可能性。」面對辯方質疑為何屍體沒有腐蝕痕跡?他更一度宣稱,「浸泡2小時的濃硫酸,皮膚還是完好的」,台灣法醫蕭開平的高明法醫見解真是語驚全球人士。

這許許多多跨越四分之一個世紀的冤案,都與「術德兼備」的蕭開平法醫有關,然而,他至今都沒有被究責,亡者「死不瞑目」啊!

回頭對照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專學書籍《洗冤集錄》,遠比同類著作還早出世350年,該作者即是南宋官員宋慈,他於31歲開始仕途,在官海浮沉20多年,一生秉持良心鑽研科學辦案精神,更積極揭弊除舊翻案,還給冤死亡者清白與名譽,當他於屆退休之齡遠赴廣東任職提點刑獄官時,該職位相當於省籍司法部長,竟發現當地司法人員因不依法行使或暗中受賄而積累超過200多筆案件,宋慈最終僅用了八個月時間,不眠不休、一一親審親閱,逐次到案發現場核實與調查,這樣的法醫官員,才配稱得上「術德兼備、無私奉獻,足堪典範」!

監察院於調查報告中曾指出蕭開平違反《法醫師法》第19條,「法醫師應本於醫學專業知能,誠實公正態度執行職務」規定。但最終,監察院最後決定,蕭開平的違失情節「未達應處休職以上懲戒處分之程度」,因此適用《公務員懲戒法》最有利於當事人的5年懲戒時效,所以蕭開平失職行為的懲戒權已經消滅。

監察院針對蕭開平法醫的追究,讓人民無法接受,更讓死者「死不瞑目」啊!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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