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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土耳其地震稅養貪腐 台灣稅務獎勵金也養貪腐?
【投書】土耳其地震稅養貪腐  台灣稅務獎勵金也養貪腐?

李邦民/財務人員

據統計史上第五慘的土耳其強震,至今死亡已超過三萬六千人。人們只能祈禱死者安息,生者安心,但令大家關心不只天災,還有伴隨的人禍,值得台灣借鏡。因為徵收超過20年的「地震稅」,人民質疑:「那筆錢到哪裡去了?不見了。人民繳稅給政府,但他們有需要的時候卻看不到政府」「貪腐殺人」。

媒體報導,20多年計達46億美元(約合新台幣1383億元)的地震稅,土國只有前財政部長曾在2011年略提到這筆錢用在修築公路和鐵路。2021年甚至將稅率從7.5%調高到10%。

當媒體披露土耳其地震稅養貪腐,而台灣呢?筆者的友人是國稅局退休人員,多次在論壇中呼籲執行課稅公權力者不能發給獎金、獎勵金,台灣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沒有法源的行政執行獎金是貪腐溫床,而且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有利益衝突的。甚至近來全民關心的連年超徵,也與獎金有關。

歷任財政部長都在立法院信誓旦旦保證,獎金不會造成濫稅與超徵,事實如此嗎?筆者查閱財政部自己制訂的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白紙黑字寫著用分局、稽徵所單位間評比方式,對稅收徵稽成績在前者發給稅務獎勵金,這就是使稅務員濫用權力濫開稅單,導致超徵的鐵證。

試問若某一國稅局分局長眼見單位排名倒數,面子掛不住,他不會交代的屬下想想辦法嗎?而稅務員用查稅脅商中小企業多少繳一點的手段,成了台灣企業最痛恨的一件事情。其實稅務員也私下對獎金制度不滿,抱怨大官領得多,小官只能分到橘子。根本就是「肥大官瘦小吏」。甚至友人還表示稅務救濟案件,訴願撤銷、行政法院撤銷原處分的比率越低,可拿到獎勵金越多。難怪立委賴士葆爆料,稅務訴訟人民勝訴率只有千分之三,都是獎金誘惑啊!

更令人髮指的是不只稅務獎勵金,還有行政執行署執行獎金,依據執行績效獎勵金發給要點,只要超過責任數就可抽出一定比例分給執行官、書記官、執達人員等等,甚至有民眾看到執行署公告欄,將個人獎勵金、團體獎勵金公布傳閱,顧忌面子之下,執行官、書記官、執行員會不拼命嗎?

但是還是有良心的執行官跳出來說話,花蓮執行署執行官陳右唯,眼見執行手段愈來愈離譜,濫用拘提、管收手段侵害人民人身自由,撰寫研究報告指出現行制度以執行拘提、管收的件數來評比執行官的考績,使執行員可以因拘提人數而領取獎勵金,這都是濫用職權、侵害人民基本權的明證。

面對台灣沒有法源的獎勵金制度已形成系統性、結構性的貪腐,貪腐的現狀,如果人民縱容不說話,未來可能要說,也說不了。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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