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陽/自由撰稿人
大家都聽過「有一種冷,叫媽媽覺得冷」令人莞爾,那麼如果是,「有一種罪,叫長官覺得你有罪」可就令人笑不出來。近日向心、龔青夫婦從共諜變洗錢犯,再獲判無罪。2019年,也是總統大選前,向心夫妻當初來台灣買房,卻因「王立強」共諜案發生,「王」在澳洲爆料是向心共諜下線,夫妻兩人因而成了共諜罪嫌。
四年來,檢方針對此案,調查共諜案未果,改調查洗錢案,離譜的是共諜案是先限制出境再調查,洗錢案是先起訴再調查。代表向心夫妻的律師方伯勳表示,洗錢案就與先前不起訴確定共諜案一樣,並沒有任何犯罪事實存在,但向心夫婦卻因此而遭限制出境長達1390天,他希望檢察官尊重法院認定事實,不要再提起上訴,讓夫妻早日回家並回歸正常生活。
媒體透漏,夫妻倆在台灣將近四年,遇到新冠肺炎疫情,因為無中華民國國籍,因而連買實名制口罩、打疫苗都成問題;且依限制出境,向心高齡八十九歲老父,曾因看不到兒子而痛哭失聲。
國內知名武術團體,也在1996年總統大選後進行所謂的宗教掃黑,因而受害,起訴名義為「養小鬼」誇張離譜行徑,讓人跌破三觀,法院受理一個毫無科學根據的指控案件,更令人無言。比向心案更慘的是,這一辦花了10年才讓受害者得到清白,沒想到養小鬼詐欺辦不成,竟接著辦逃漏稅。
其實中華民國法律嚴格禁止武術團體成立補習班,教育部也表示該團體並非補習班,但奇怪的是,國稅局卻執意以補習班名義課稅重罰,而且不管司法三審,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的確定判決,違法強硬追稅。
不僅如此,檢察官將當事人全部資產凍結,連基本生活費、子女教育費均未留分文,加上國稅局又對當事人資產實施禁止處分,且期間當事人被限制出境長達1473天才解除出境,不僅探望在海外求學孩子的親情都被剝奪,連生存條件都沒有了。
在法律上,證據是支持任何定罪的必要條件。然而,這些案件在缺乏充分的犯罪證據的情況下,為什麼可以如此輕易地對人民實施限制出境,甚至凍結他們的財產而未留下任何生活費用。儘管執政者曾誓言要進行司法改革和轉型正義,但為何持續製造更多無法接受的不公義,這是人民難以理解和接受的。
究竟在司法之前,事實與證據算什麼?無辜之人的生命財產又算得了什麼?何時才能解除不正義的折磨,何時才能擺脫那隻操縱的黑手?公權力有如執政者的魔戒,因此我們懇請執政者切記,務必把持良心,切勿將司法濫用為鞏固權力和整肅異己的工具啊。
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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