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6月底核准鏡電視進行董監事變更,然而,核准附帶條件要求該電視台的八大股東提交重要的切結書。根據NCC的要求,這些股東須簽署承諾不出售股權或以不當方式轉讓股份。
根據NCC的規定,八大股東需在一個月內向NCC提交這份切結書,最後期限為八月底。該委員會在上週已寄出相關的處分書,相信這些書信已或將在近期送達股東手中,而NCC預估股東們在收到郵件回執聯後將開始計算提交期限。
目前有三十二個有線電視系統已開始通知觀眾,鏡電視將登陸其中的八十六台。NCC表示,根據慣例,有線電視系統須在五天後才可對頻道進行異動或新增,但這和鏡電視八大股東簽署切結書是兩件不同的事。
據了解,鏡電視的八大股東包括國巨董事長陳泰銘、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翰林育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良(示其)、麗綺開發負責人朱劭華、英業達創辦人葉國一、鏡週刊社長裴偉以及穩懋半導體董事長陳進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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