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傳出性騷擾法官女同事及多年前1名女書記官的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經士林地檢署偵查,認定涉犯強制猥褻起訴,司法院113年第1次人事審議委員會今(20)日決議,蔡明宏涉有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等損及司法形象行為,應受懲戒,依法官法規定移送監察院審查。
蔡明宏是去年在法官論壇被傳出去年11月間藉故邀約女同事到陽明山用餐,卻故意「走錯路」,在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對女法官做出噁心騷擾行為,士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96年間蔡也將1名女書記官載到北投山區強舔胸部還埋首在女生的雙腿間,經書記官奮力抵抗才掙脫,去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蔡明宏,目前士林地院審理中。
蔡的行為經士林地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調查後決議申訴案成立,並移請「法官評鑑委員會」對蔡進行個案評鑑,法評會在10月間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不過,對於檢方起訴書記官的強制猥褻案,士院二度請求評鑑,未料法評會認為超過3年時效,決議不付評鑑。
蔡明宏親自前往司法院人審會要求說明,他表示,他還是堅持一貫的說法,沒有對她有任何的騷擾行為,而且這個是96年的舊案,還是一貫維持他的說法,希望司法院的長官能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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