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震撼籃壇的SBL聯盟假球案,士林地檢署今(2)日偵查終結,包括裕隆前球員吳季穎及塞內加爾外籍球員斑霸在內的10名球員、前不同球隊之邱姓助理教練、黃姓、張姓、游姓、邱姓等4名友人或同學共15人,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通緝潛逃出境的球員翁嘉鴻,羈押中的前MVP球員柯旻豪是否繼續羈押,將由士林地院開庭裁定。
士檢起訴的10名球員是吳季穎、柯旻豪、顏聞佐、周暐宸、班霸、黃鉉閔、陳品銓、邱忠博、吳祐任、李其恩等10人。
15名起訴被告涉犯法條包括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之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刑法之網路賭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
檢方調查,涉案球員等人於111年12月27日起至112年5月21日進行第20屆SBL賽程,自熱身賽開始至例行賽期間,透過地下簽賭網站下注簽賭至少十數場賽事,下注場次中有7場賽事為達地下賭盤開出讓分或盤中受讓分數多寡,而以控制比分方式遂行。
涉案球員手法包括於比賽時未依教練指示戰術、或以離譜投籃、故意傳球失誤、刻意不傳球、故意遭抄截、或刻意罰球不進、傳球次數遽增、出手時機不合常理、故意運球出界、甚至讓對手輕鬆投籃等方式操控球隊輸贏及得分。
涉案球員犯行對於職籃賽事之公平及球迷之信賴傷害甚鉅,賭資金額更以千萬元計,破壞職業運動之純正風氣。士檢指派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葉耀群率同檢察官邱獻民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全力偵辦,逐一細心勘驗相關賽事,從中抽絲剝繭,詳盡調查人證、物證、金流等,綜合所有事證,並善用證人保護法相關規定,查知SBL球隊裕隆隊部分球員集體簽賭或透過其他友人協助下注簽賭及以打假球操控比賽結果等不法情事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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