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基隆市吳姓里長被控接受山東省煙台市台辦指示,資助招攬基隆市里長及親友等共33人赴山東煙台旅遊,6天5夜僅需支付5500元新台幣,抵達大陸後還退還1000元人民幣,基隆地檢署依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疑重大,聲押吳姓里長獲准,吳不服提出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基隆地院開庭審理後,改裁50萬元交保。
檢方指控,吳姓里長受大陸地區山東省煙台煙台市台辦指示、委託及資助,鎖定里長為主要對象,招攬基隆市里長及親友等共33人,於年11月21日起到11月26日,赴陸參加由陸資招待之6天5夜山東旅遊團,郭某則協助處理赴陸相關事宜,參加者僅需先支付新台幣5500元遊玩整趟行程,於赴陸後,另退還人民幣1000元給各團員,依匯率換算,形同整趟行程無須支付費用。
團員赴陸後即受落地招待,旅遊過程中有大陸台辦人員陪同,大陸當地交通、景 點、餐廳、住宿等費用均由陸方全部支付,陸方並安排高檔飯店、豐盛飲食招待,飯席間煙台市台辦主任、副主任、科長及山東省青島市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等人均到場。
台辦人員並向接受招待之團員發表「某某黨是自己兄弟、是我們自己的」、「兄弟 如手足」、「要支持自己人」、「不要支持某某黨和主張祖國分裂的政黨」等涉及選舉之相關內容,誘使團員於明年選舉支持特定政黨或不投特定政黨,席間並嚴禁拍照或錄影,以規避查緝。
檢察官偵訊後,認吳、郭2人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疑重大,且吳有滅證情事,於是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郭則諭知交保。吳不服提出抗告,高院裁定發回,基隆地院開庭1個半小時後,法官諭知吳交保50萬,並限制吳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於戶籍地及不得與相關被告、證人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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