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道3號南下263.8公里雲林斗六段21日發生遊覽車與自小客碰撞車禍,造成4人死亡、22人輕傷,遊覽車陳姓駕駛經警方移送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陳姓駕駛涉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於今(22)日凌晨1時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開庭後裁定羈押。
法院裁定理由認為,陳姓駕駛自身1人,且面對如此重大交通死傷事故,只有新台幣1萬元可以交保,對照全案重大傷亡日後可能的刑責,用其他替代手段如限制住居或到派出所報到,都無法降低陳姓駕駛逃避面對刑責的疑慮,所以決定裁定羈押。
昨天上午9時許,新竹科學園區1間科技廠昨天舉辦員工旅遊,包遊覽車南下準備前往位於雲林古坑鄉的劍湖山世界主題樂園時,在國道3號南下263.8公里雲林斗六段發生碰撞,造成4死、10餘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事件,死者分別為遊覽車上的乘客47歲的朱姓女乘客、11歲的賴姓男童,及自小客車陳姓駕駛、羅姓乘客,其中朱女、賴童為母子關係,陳男及、羅女則為朋友關係。
雲檢接獲通報,隨即指派主任檢察官朱啓仁聯繫司法警察機關應儘速蒐證、妥適安排相驗事宜,也立刻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啟動關懷機制,提供被害人家屬必要的協助。外勤檢察官顏鸝靚立即指揮警方進行調查,並於同日晚間10時許,完成4具大體之相驗程序,並對陳姓遊覽車駕駛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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