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市平鎮區一位71歲的解姓婦人,因滯納110年度及111年度汽車燃料費共計9600元,經中壢監理站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執行人員訪視發現老婦人不但行動不便無法工作,與其同住的小兒子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僅能依靠打零工維生,經濟狀況十分拮据,里長研判應為外出工作的大兒子登記老婦人車主才欠費,執行人員到其住處進行訪視並致贈其生活所需物資,盼能助其暫度難關。
桃園分署於馬年1月間收案後,即通知解姓老婦人到場陳報清償計畫與財產狀況,當地里長隨即致電表示解婦是該里里民,經濟狀況不佳,年事已高且有失智情形,其有2名兒子,大兒子出外工作,從未奉養母親;小的有身心障礙,平時打零工維生,雖與解婦同住,但時常忘記準備食物,導致解婦餓了就喝水充飢,身體十分虛弱。
里長表示,自己有時也會攜帶一些食物送到解婦家中探視;而且解婦自身行動不便,根本無法開車,更不可能買車,應該是被大兒子登記為人頭車主才會積欠相關費用。
承辦人員於是向執行官回報解婦之狀況,經執行官審酌後認本件應對解婦進行愛心關懷,執行人員也隨即著手向愛心社申辦相關程序。
桃園分署承辦人員於日前偕同里長夫婦至解婦家中現場訪視,解婦因年老虛弱無法久站,仍堅持向到訪者表示感謝,里長對執行人員說道,解婦家中就靠其小兒子一份薪水維生,實在是經濟困難。桃園分署人員當場致贈泡麵、餅乾及沖泡飲品等生活物資數箱,以表關懷之意。解婦不禁眼眶泛紅,連連稱謝,很感謝桃園分署的及時送暖。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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