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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舉辦台韓家事調查制度研討會 交流家事調查官制度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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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舉辦台韓家事調查制度研討會 交流家事調查官制度與經驗 9

司法院舉辦台韓家事調查制度研討會 交流家事調查官制度與經驗 1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為謀求兒童最佳利益的良方,司法院邀請韓國首爾家庭法院宋賢鍾調查官、韓國仁川家庭法院李明恩調查官,舉辦「台灣與韓國家事調查制度研討會」,分享韓國家事調查及會面交往中心運作實務,以及兒少表意權之保障與落實,會中並與我國家事法庭庭長、法官、家事調查官、調解委員等實務團隊及學者專家,共同探討台灣與韓國家事調查制度的最新發展與實踐。

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表示,我國自2012年引進家事調查官制度以來,已經在台灣的家事事件領域發揮重要作用。他山之石,足以攻錯,這次研討會旨在瞭解韓國家事調查制度的特色、運作情形以及面臨的挑戰,並藉此反思我國運作模式有無精進空間,以完善家事調查官制度。

宋賢鍾調查官表示,韓國家庭法院的志向是超越審判,成為幫助家庭恢復和治療的法院,並以強化福利和解決問題為終極目標。韓國家庭法院正面臨變化與發展,「家事法院運動」在於強化諮詢教育功能、加強與外部專家聯繫、塑造適合家庭法院的人力結構及獨特設施,前者例如家事調查官制度,後者例如會面交往中心的設置。

宋賢鍾進一步說明,家事調查官的使命,是發揮人類科學的專業性、獨特性,釐清家庭根本問題並幫助解決,以保障利用家庭法院的國民人權,特別是弱勢當事人和兒童,同樣保障父母及子女權利之會面交往中心,即為家庭法院福利服務因應高衝突家庭所生的發展成果。

此外,落實保障兒少表意權及其方法,目前也是韓國熱門的話題,韓國家庭法院重視兒童資訊獲取權、表達意見的權利及其意見被納入考量的權利,因此,向兒童提供充分且正確的資訊,是司法人員基本的工作。

李明恩調查官則詳細介紹會面交往中心的組織、人力結構、家事調查官扮演的角色、提供服務流程與營運統計,並分享高衝突會面交往實務案例,家事調查官與法官、諮詢委員合作因應個案而調整會面交往策略。

司法院表示,家事紛爭涉及家庭成員間情感與關係的糾葛,而家事調查官的角色在於協助法官調查事實,從瞭解家庭關係、紛爭的真正原因中,尋求幫助家庭成員重建關係的妥適方法,以維護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本次研討會期望透過國際司法實務交流,能夠相互學習,共同致力家事調查制度的進步與臻至完善。

照片來源:司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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