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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高虹安 張凱鈞等赴北檢再告發李俊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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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高虹安 張凱鈞等赴北檢再告發李俊俋 1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詐領立委助理費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會同司法改革黨主席、律師張靜,今(17)日赴北檢抗議告發前立委李俊俋公積金案,北檢卻毫無作為,張凱鈞強調,高辦幹部黃惠玟是李俊俋的辦公室主任,制度也是沿襲舊制,他4月15日就告發李俊俋卻毫無偵查動作,相較高虹安的「偵查效率」,顯示綠色就是最好的保護色,他呼籲司法不能淪為政治鬥爭工具,檢調不能只辦藍白不辦綠。

張凱鈞表示,4月15日文明人權協會就到北檢告發現任勞動部政次李俊俋,因為高辦幹部黃惠玟是之前李俊毅辦公室的主任,她說是沿用之前的制度,所以告發李俊俋貪污,並聲請證據保全,5月15日卻接到北檢的函,表示不能保全證據,高虹安的證據都擺在那裡,為什麼告發李俊俋卻不能保全證據?

張凱鈞說,從高虹安事件大事紀來看,媒體報導舉發後,2天調查局立刻立案,7天北機站傳喚,15天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17天分案由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第31天傳喚前行政主任黃惠玟說明,並列為被告,第46天北檢就將高虹安改列偵字案被告。

不過,李俊俋被告發後卻完全沒有偵查動作,張凱鈞說,李俊俋本人也表示未曾接到任何調查單位的傳訊,北檢是否選擇性辦案街?也請北檢務必說清楚。

張靜則表示,助理本身非公務體系人員,立法院費用匯入助理私人帳戶後,就不屬於公務費用,何來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虹安?助理薪資提領後放入公積金乃受贈合法處分之工作所得,並無不法可言。

張靜並舉自己擔任前立委林正二辦公室主任的例子指出,當時助理費他就分文未取,在台銀開了專戶後就將存摺、印章交給林正二,並直接告訴林正二「你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張靜強調,錢進了他的戶頭就是「他的錢」,愛送給張三、李四,只要在符合政府稅法的清形下,都沒有什麼問題。張靜並表示,民代助理的加班費應該都是「領好、領滿」,其實即使如此還是不夠的,因為如果選民服務適逢假日,難道可以說「假日不服務」?很多都是超時卻不能報加班,是被政府壓榨的。

張凱鈞強調,蔡英文上台後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敲鑼打鼓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並親自擔任召集人,最終結論就是要塑造公正專業的司法制度,如今8年過去,司法問題依舊存在,今日檢調快速法辦在野黨市長,卻持續放縱執政黨高官,如此的司法效率令人深感不滿,更讓全民對台灣司法毫無信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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