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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讀書真打工斯里蘭卡生遭血汗壓榨 仲介二審宣判維持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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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讀書真打工斯里蘭卡生遭血汗壓榨 仲介二審宣判維持刑度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斯里蘭卡外籍學生在110年被爆以「假讀書、真打工」的方式,來台後淪為血汗黑工,當初引進學生的朱姓等仲介業者及「借殼」的桃園市雙軌教育訓練發展協會遭訴,士林地院一審判決朱姓業者等1年到6月不等徒刑,協會罰金10萬元,上訴二審後,高院今(8)日以原審主文記載未洽,應予撤銷改判,刑度則與一審相同。檢察官可依速審法規定上訴。

朱姓、蕭姓人力仲介業者及雙軌教育訓練發展協會的張姓理事長,以「引進外籍學生來台就讀大學為名,行在台工作之實」的方式,規避就業服務法對於聘僱外國 人之限制,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以從中牟利。

民國106年3、4月間,在斯里蘭卡向參加說明會的學生表示雙軌協會可引介學生前往台灣就讀大學,並提供在台打工及實習機會賺取學費、生活費,而有69名斯里蘭卡籍學生同意來台。

朱姓仲介在康寧大學同意接受學生入學就讀後,即與聯華食品限公司議定「本案斯里蘭卡籍學生來台入住聯華公司宿舍,每週在聯華公司工作40小時,期間為4年,由雙軌協會指派專人駐廠輔導本案斯里蘭卡籍學生;聯華公司在學生來台第1年需支付招生獎助學金,並於學生在該公司工作期間,按月給付學生輔導費予雙軌協會」。

等到學生分批陸續抵達台灣,其中49名學生尚未取得工作證,即開始在聯華公司工作,其餘20名學生則因宗教不願接觸豬肉,移至康寧大學台南校區,未在聯華公司工作。聯華公司並於同年11月8日依約將招生獎助學金及學生輔導費共計新台幣104萬元匯入雙軌協會帳戶。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朱姓、蕭姓業者及張姓理事長引介斯里蘭卡籍學生來台進入聯華公司工作,是得以代辦費、招生獎助學金、管理輔導費等名義,分別向學生、聯華公司收取費用,與仲介外籍勞工來台工作,從中賺取仲介及管理費之行為無異。

原審未清楚說明朱、蕭及張等3人規避就業服務法關於聘僱外國人工作之範圍、期間等限制規定,且主文記載未洽,應予撤銷改判,改依違反就業服務法之意圖營利而違反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犯罪行為,判處朱姓業者徒刑1年;蕭姓業者徒刑8月;張姓理事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桃園市雙軌教育訓練發展協會違反同法處罰金10萬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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