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對海軍影響重大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軍火商汪傳浦存在海外的不法佣金所得,本金部分4億8719萬2808美元經最高法院確定沒收,但孳息部分則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今(28)日作出更二審裁定沒收4億2958萬美元的孳息,以及各扣押帳戶最新現值之日後至執行為止的孳息。可抗告。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的不法佣金所得,檢方從90年起就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歐洲各國請求凍結汪家海外資產並進行追討,今年2月間由列支敦斯登追回新台幣3.2億,11日再收到瑞士匯入有關拉法葉艦採購弊案犯罪不法所得的沒收款項計美金1億3804萬餘元約新台幣43億餘元,由台北地檢署執行沒收事宜。
已故法國軍火商在台代表汪傳浦與前上校郭力恆等自80年起,因拉艦案取得鉅額回扣,郭被以收取回扣罪論處判決確定。台北地院98年5月8日通緝滯留海外的汪傳浦,後於104年1月20日死亡,北院公訴不受理。
105年7月1日沒收制度施行後,檢方聲請沒收汪在瑞士的帳戶款項,北院才能就汪的犯罪所得審理。北院認為,汪傳浦將收取的佣金匯至葉秀貞、4名兒女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和汪家家族所開設的「EUROMAX」、「SABLEMAN」、「LUXMORE」海外公司可動用的帳戶;法院以這些款項是因汪傳浦違法無償取得,應予沒收。
拉法葉案的不法所得及孳息部分,經檢方及汪傳浦家人不斷抗告,最高法院在前年7月裁定共沒收本金4億8719萬多美元確定,另將孳息部份發回高院更二審審理。
高院更二審合議庭審酌雙方主張及提出的多個計算方案後,裁定沒收4億2958萬美元的孳息,以及各扣押帳戶最新現值之日後至執行為止的孳息,但檢方請求沒收361萬美元部分則未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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