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罵「屠夫之子」 彭蔭剛自訴王定宇妨害名譽敗訴確定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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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罵「屠夫之子」 彭蔭剛自訴王定宇妨害名譽敗訴確定

遭罵「屠夫之子」 彭蔭剛自訴王定宇妨害名譽敗訴確定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主席團主席、中國航運董事長的彭蔭剛,於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訪台前,在報紙刊登「致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女士」信件,遭立委王定宇在臉書公然指他「屠夫之子」,彭因此自訴王定宇妨害名譽,台北地院判王定宇無罪,上訴二審後,高院今(27)日駁回,王定宇無罪定讞。

彭蔭剛自訴主張,他由媒體報導得知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將於111年8月訪台,擔心裴洛西訪問使兩岸局勢製造嚴重的緊張關係,甚至發生擦槍走火事件,致使台灣捲入類似烏俄戰爭的情形。

於是他以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於111年7月26在中國時報A12全版自費刊登「致: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裴洛西女士」中英文之信件,王定宇獲悉此事後,竟於111年7月27日下午12時5分在其個人臉書公然以「這位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屠夫之子,替中國威脅台灣,附和中國恐嚇台美關係,這種中共的應聲蟲,他應該是中國海協會的成員,不應該是台灣海基會的董事!自己請辭滾蛋吧!」等故意曲解自訴人信件之文意。

彭蔭剛指出,王定宇並以極具侮辱自訴人名譽之不實內容,毀損他及已死亡的父親彭孟緝之名譽,因認被告涉有刑法之公然侮辱、對已死之人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誹謗死者等罪嫌。

台北地院判決王定宇無罪。彭蔭剛上訴二審,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王定宇使用「屠夫之子」、「中共的應聲蟲」、「滾蛋」 等語句,固屬較為負面之字詞,但是整體言論是隱含「美、中、台」、「兩岸」、 「台灣獨立運動」等意涵,可呼應裴洛西訪台事件背後政治性議題,王定宇的言論與公益性議題具有緊密關連,並非僅以辱罵、貶抑自訴人人格為唯一目的。

且王定宇是使用「公開全球網際網路」之個人臉書公開頁面,彭蔭剛則利用發行全台、市佔率高之「中國時報」A12 全版紙本,二者手段亦屬相當。經綜衡整體事件脈絡及全部客觀情狀,並權衡王的言論對彭的名譽、人格尊嚴之影響,與王所欲維護之公共利益結果,彭蔭剛人格名譽權保障應退縮於被告言論自由保障之後。因此駁回彭的上訴,王定宇無罪定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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