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賣肥料是要有執照的,屏東市有位民眾在網路拍賣平台販售肥料,卻未取得肥料登記證,經主管機關訪談後,賣家也坦承違規事實,屏東縣政府農業處依據肥料管理法對他開罰5萬元,老闆卻遲未繳納罰款,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扣押這位賣家共7間金融機構的存款,義務人這才趕緊購買郵政匯票繳清全部罰單,分署也迅速通知銀行解除扣押。
依「肥料登記證申請及核發辦法」規定,販賣肥料必須向行政院農委會申請,並在申請時出具農委會農業試驗所出具之作物毒害試驗報告等程序,取得登記證才可以販賣。
屏東分署表示,出售無照肥料最高會被裁罰25萬元。分署目前所受理的肥料管理法案件,違規態樣繁多,有的是所販售產品的肥料登記證已逾期失效,還有就是肥料外包裝未登載製造業者電話,以致與肥料登記證標示樣張不符,或者販售的肥料經抽查後成分不足,品質不符規定。
這名屏東市的拍賣平台販售肥料老闆,就是沒有取得肥料登記證被裁罰5萬元,卻沒有繳納,才被移送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曾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網拍老闆的存款與薪水,但僅執行到數千元,分署於是再使出扣押這位賣家共7間金融機構的存款,賣家這才趕緊購買郵政匯票繳清全部罰單,分署也迅速通知銀行解除扣押。
屏東分署提醒,網路販售肥料應遵守肥料管理法的各項規定,例如不得分裝或稀釋,商品頁面應清楚標示肥料登記證字號、品目與登記成分,且不能作虛偽誇張的不正當宣傳。相關裁罰案件一旦移送,分署會貫徹執行,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健全肥料管理制度,並使農友得以安心使用合格的肥料,共同落實環境之保護與永續發展。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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