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疑餘錯看導航逆向開車上台北市環東大道的伍姓女子,撞擊劉姓重機騎士造成騎士由10層樓高的高架橋墮落送醫不治,士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她徒刑1年2月,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今(15)日以伍女全額賠償,與家屬達成和解,改判她徒刑1年、緩刑2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111年1月25日晚上10點52分,伍女開車在環東大道第一車道由西往東方向,逆向行駛,行經第427燈桿處,為閃避對向的高男車輛,向左偏行,導致劉姓騎士煞避不及,先撞上高男的車輛右後照鏡,再與伍女車輛正面對撞人車倒地,騎士從環東大道直接翻落約10樓層高,墜落至南京東路、成功路2段交叉路口處,躺在草地全身變形,送醫急救,隔日0時44分宣告不治。
士林地院審理時,伍女坦承犯行,並非沒有悔意,但伍女與劉姓騎士家屬就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未能達成和解,所以判刑1年2月。
高院合議庭審理期間,考量伍女坦承犯行,且經調解成立全數履行,犯後態度尚佳,撤銷原判,改判刑1年。同時,伍女沒有前科,合議庭審酌經此教訓應知所 警惕,合議庭斟酌短期自由刑之弊,以及告訴代理人、檢察官的意見後,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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