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一名40歲的曾姓男子開車遇警方盤查拒絕酒測,被裁罰18萬元,曾男表示分期繳納,卻在繳了一期之後就置之不理,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清查曾男資產,發現他有一輛3500cc的保時捷汽車,還有薪資所得,於是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薪資,曾男隔天就在長者陪同下到案,並由長者拿出17萬元現金繳清欠繳罰鍰。
曾男是於110年11月間,在台北市長安東路住家附近開車遇警方臨檢,因拒絕實施酒測,在現場跟警察盧了很久,警方只能依法以「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予以開罰18萬元。曾男於110年12月底至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可以分18期繳納,每月繳1萬元,但僅繳1期就未再繼續繳納。全案於111年10月間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發現曾男名下無存款或不動產,但有一輛2012年份3500cc之保時捷,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一家規模不大的有限公司有薪資所得。通知曾男處理但未理會,於是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薪資。沒想到隔日義務人在一位年長者陪同下至台北分署,年長者從牛皮紙袋中拿出現金17萬元,很客氣地表示要繳清所欠之全部餘款,讓執行人員深感訝異。期間義務人皆不發一語,相當低調。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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