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嘉義地檢署偵辦拐買國人赴柬埔寨的人口販運案,查獲王姓、林姓男子涉嫌以高薪誘騙被害人健康檢查後到柬埔寨工作,實際卻是「全拆」摘取心臟、肝臟、腎臟及眼角膜等器官,檢警搜索時還發現王、林2人與另名王姓男子共同涉嫌從事毒品咖啡包分裝工廠,檢方依涉犯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王男等3人,其中涉犯人口販運的王、林2人嘉義地院裁定 審理中羈押。
檢方起訴指出,王、林2人加入另案被告蔡男、林女及桃園地院審理中的謝男等人組成的人口販運犯罪組織,共同基於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境、摘取他人器官的犯意聯絡,而為分工。另案被告謝男負責「養豬場」以「高薪」、「文書工作」詐誘民眾辦理護照出國,另案蔡男負責管理監督被害人出境;另案被告 林女居間仲介柬埔寨人體器官需求買家;而王、林則負責至機場確認被害民眾順利搭機前往柬埔寨。
他們先由謝男於去年12月底,尋得認識已久的被害人蔡姓男子,佯稱可出境至柬埔寨從事行政文書工作,保證底薪新台幣6至7萬元,使蔡姓被害人陷於錯誤 而允諾出國再以疫情期間出國需要健康檢查為由,誘騙蔡姓被害人前往醫院完成肝臟、肝炎標幟、腎臟、X光等檢查後,再由另案被告蔡姓男子將被害人的健康檢查結果通知林女,聯繫在柬埔寨的人體器官買家「叶○○」,雙方並以登機交付前金50萬元、下機4小時內交付後金50萬元之交易模式、價格達成合意,並約定朋分不法所得。
之後另案被告蔡男指示王、林2人於今年7月27日,前往桃園國際機場,將護照、小黃卡、機票等文件交付予蔡姓被害人,王男則繼續在旁監視,確保被害人 獨自搭機前往柬埔寨。被害人抵達柬埔寨後器官買家因故不願購買而退貨,並拒絕付款,被害人始免於遭人摘取器官而驚慌返國。
檢警專案小組,於今年8月25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王、林等人租屋處執行搜索,查獲被告王、林及同夥共同涉嫌從事毒品咖啡包分裝工廠,起出毒品成品、半成品、製毒工具及封口機、分裝工具、點鈔機等證物。
檢察官起訴王、林2人,並請法院審酌王、林與另案被告共組人口販運集團,貪圖高額錢財,不顧被害人之生命、身體替被害人辦理護照、健康檢查、處理送機、將出境結果告知柬埔寨器官買家,且被害人受騙而獨自前往柬埔寨,舉目無親、環境陌生、語言不通,已處於難以求援之脆弱處境,僅能受人擺佈,顯已置於遭摘除器官之風險,被告等對話中提及「全拆」係摘取心臟、肝臟、腎臟及眼角膜等器官罔顧人命至極惡性實屬重大,犯後猶飾詞狡辯,不知悔改,請從重量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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