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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訴強制猥褻 前法官蔡明宏庭後喊冤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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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訴強制猥褻 前法官蔡明宏庭後喊冤否認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傳出性騷擾法官女同事的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經士林地檢署偵查,認定涉犯強制猥褻,並重新調查96年間1名女書記官也遭蔡強制猥褻,去年12月間提起公訴,士林地院今(22)日首度開庭,蔡明宏在庭訊後否認犯行,並表示天地神都知道沒有起訴書所載的事實,他在訴訟中力爭自己的清白。

士林地檢署是在去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蔡明宏,士檢調查的被害人不僅是在法官論壇中被揭露的女法官,還有一件96年間發生的女書記官同樣被蔡載到北投山區強舔胸部,還埋首在女生雙腿間的強制猥褻犯嫌。

蔡明宏在起訴後的12月15日發表公開聲明,指檢察官辦案早已預設起訴立場,對他所提出或請求調查之證據未予調查或採納,偵訊過程徒具形式,率然採信被害人單方片面說詞,且依實體不正確、程序不合法甚至組織有瑕疵之性平會調查報告為論據,有失檢察官對於被告有利或不利證據一律注意之客觀性義務,誠感遺憾。起訴書遽以捕風捉影方式,聳動描述無中生有之案情。

蔡案進入審理程序後,多名包括法院性別平會、自律委員會委員,以及曾經作證的法官為了避免避免有預斷之虞進而審判不公,都以刑事訴訟法第17條聲請迴避。

由於全案涉及性犯罪,承審本案的法官依規定採不公開方式審理,蔡明宏出庭前並未表示意見,庭後則簡短表達絕對沒有起訴書所載的事實,天地神都知道,告訴人也知道,將來他會在訴訟時力爭清白,證明他的冤屈。

蔡明宏是在法官論壇被傳出去年11月間藉故邀約女同事到陽明山用餐,卻故意「走錯路」,在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對女法官做出噁心騷擾行為,士林地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調查後決議申訴案成立,並移請「法官評鑑委員會」對蔡進行個案評鑑,法評會在10月間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

士檢進行調查後,除認定蔡的行為超過性騷擾的「偷襲」甚多,甚至96年間有另名女性書記官被蔡以相同手法載到北投山區偏僻處,一開始先是假裝幫對方按摩,接著強行舔胸,最後還將頭埋在對方雙腿之間,被害人奮力抵抗才罷手。於是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蔡明宏。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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