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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雙子星案恐虧百億?許淑華:恐成美河市翻版圖利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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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雙子星案恐虧百億?許淑華:恐成美河市翻版圖利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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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2012年監察院糾正美河市開發案因鑑價不實,導致市府百億損失,有圖利建商之嫌,全案移送檢調後於2017年當年處長課長皆遭高院判刑確定。時至今日殷鑑不遠,現柯市長任內主導的北市府雙子星開發案已進入最後階段,待建照取得後即可興建,為了避免歷史重演再發生因利益歸屬與鑑價問題造成市府損失,成為美河市翻版。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調閱此兩案之市府權益分配之適用規定,發現當時美河市案適用『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參與聯合開發權益分配注意事項』,先取得建照後才與開發商進行權益變換討論開發案分回比率,又因官員涉貪鑑價失當導致市府損失百億。

許淑華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於105年修正相關規範為『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權益轉換原則』,適用於現在的雙子星開發案。新規範理應避免市府損失重蹈覆轍,但實際上隨著雙子星案的發展,可見重點仍沒改變,依然須待先取得建照後才與開發商討論開發案分回比率,無法預先精算評估市府權益變換價值,且建照取得確定開發後,市府與開發商成為命運共同體,若市府與開發商權益變換談不攏,僅能進入仲裁階段,結果不是延宕公共建設就是導致市府損失,就如同現在的大巨蛋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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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表示,雙子星為市府任內之重要開發案,柯市長曾說過大巨蛋案再來一次可以怎麼做得更好?他也不知道,果然柯任內還在重蹈覆轍。現在做法看似並沒有比前幾任市長高明,柯市長一邊批評前人,一邊又步入前人後塵,是否一定得等到出事了涉及圖利之嫌,相關經手官員再來接受司法調查?柯市長應負起相關政治責任,證明他這八年有從過去經驗吸取教訓不要留下爛攤子給接任者。

許淑華指出,柯市長為避免美河市案件重演,105年修正相關開發案適用辦法為『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權益轉換原則』,內容雖修正鑑價等規範避免弊案,但最重要之權益變換程序依然未改變,仍是待建照取得後才來評估權益變換。

許淑華認為這種先同意建造再來商談分配,以一般民眾可理解之都更案來說明,民眾與建商談妥權益變換等內容後,才會同意建商都更,進行後續程序,否則民眾怎能確定建商蓋完房子後的分配能符合自己需求,同理開發案經權益變換後也才能評估精算利益分配比率,進一步決定選取內容之策略,同時也可以避免開發商與市府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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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華表示,以雙子星案服務顧問案報告來看,預估市府可分回C1之3.4萬坪以及D1之6.1萬坪,但權益變換可選擇有商場、辦公室、旅館或餐廳,如何選擇須以市府效益最大值來精算評估,但同時開發建議書中,開發商已先主動規劃寫入投資人將選配商場(含景觀餐廳與觀景台),建議市府選擇取得辦公室與旅館產權,再交由投資人回租管理,此時市府沒有提出規劃主張就同意發給建照,若後續開發商與市府在權益變換上沒有共識進入仲裁等情況,將導致市府可能之損失。

許淑華指出,雙子星案預計2027完工,藍天宏匯董座於2019年預測擔憂商辦市場已驗證養小豬理論,若真如開發商建議,北市府取得辦公室,屆時台北車站周邊商辦是否飽和供過於求?或是否又有回租金額低於市價租金過多,圖利開發商之嫌造成市府損失?此一連串問題皆須先由確定權益變換後,精算未來經營策略而定。雙子星開發案自投標、開發建議書與申請建照來看,開發商已大量增加商場餐廳規劃比例(從23.5%增加至35.1%),下修旅館與辦公室規劃比例(旅館從12.5%減少至5.3%、辦公室從64%減少至59.6%),藉由變更規劃比例,是否也顯現出開發商擔憂商辦供給過剩,同時藉此增加收益,市府在此開發案中若繼續被動態度,是否北市府將陷入重演美河市、大巨蛋案的疑慮之中?

最後,許淑華提出具體要求,市府一個月內啟動權益變換分配程序,於建照取得前完成權變分配,以維市長清白,否則疑似圖利建商,將爛攤子丟給下任市長。

圖片來源:許淑華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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