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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追超商土地佔用違法 陳椒華:應儘速遷址 勿就地合法
緊追超商土地佔用違法 陳椒華:應儘速遷址 勿就地合法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0日偕同新竹市議員廖子齊和時代力量新竹縣、嘉義市的議員參選人彭致豪、王浩召開記者會,緊追超商使用土地違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屈彥辰/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20)日偕同新竹市議員廖子齊和時代力量新竹縣、嘉義市的議員參選人彭致豪、王浩召開記者會,指出四大超商至少有634家門市的土地使用分區違法,強調違法超商應儘速遷址,不可就地合法。

陳椒華表示,根據資料,位於非都市計畫區域的違法超商有427家,都市計畫區有207家,合計634家。台中市、台南市、屏東縣、花蓮縣及基隆市都未提供都市計畫區件數資料,她認為,全國違法超商應在700至800家。

陳椒華說明,在缺乏中南屏花基五縣市都市計畫區資料的情況下,以現有數據來看,四大超商中,以7-11統一超商369家最多,佔近60%,而以全家便利商店142家約22%次之,其次萊爾富和OK超商則分別有112家(17.7%)和11家(1.7%)。她呼籲四大超商,儘速自行將違反土地使用的自營門市遷到合法土地上,或要求加盟主另覓合法土地營業,勿帶頭違反國家法令,而縣市違法超商以彰化家數最多,彰化的違法農地超商達83家。

陳椒華進而提到,新竹、苗栗、南投、雲林、嘉義、屏東、宜蘭七縣非位於建地的超商各約30、40家,違法情況也相當嚴重,同樣呼籲各地縣市政府儘速執法,維護珍貴農地、林地與養殖用地。屏東有13家超商位於國家公園,撇除蓋在墾丁大街的以外,至少有3家位於農業用地上,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園市共有12家超商位於保護區,包括水源保護區。

廖子齊則說,農地違法使用的樣態非常多,從工廠、農舍到便利商店,能讓行為人肆無忌憚違規的關鍵其實都源於地方政府執法能量低落,也缺乏執法決心。根據《區域計畫法》第21、22條和《都市計畫法》第79、80條,縣市政府不但可以開罰,另能斷水斷電及要求恢復原狀,實務上卻很少實施。

彭致豪表示,目前在新竹縣,查到總共40間的農地超商,僅有6間農地超商有被開罰的紀錄,在他自己的選區竹東,目前違法使用農牧用地的超商共有 5 間,都是農牧用地,但目前在竹東卻無任何的開罰紀錄。

王浩認為,嘉義地區是臺灣的農業重鎮,但是嘉義縣市仍有39家農地違章超商,農地不僅本來就應該要農用,也不應該讓現行「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發生,因為租用農地便宜、成本低,反而對合法在商業區、住宅區營業的店家不公平,因此呼籲嘉義縣市政府盡速要求業者,改到合法土地上提供服務,不可就地合法,傷害台灣珍貴的農地。

照片來源: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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