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通匯助詐欺集團洗錢 4年經手逾27餘億元警逮12人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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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通匯助詐欺集團洗錢 4年經手逾27餘億元警逮12人
地下通匯助詐欺集團洗錢 4年經手逾27餘億元警逮12人

地下通匯助詐欺集團洗錢 4年經手逾27餘億元警逮12人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刑事局破獲地下匯兌、洗錢犯罪集團,日前循線在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等地,逮獲以杜姓嫌犯為主的集團成員共12人。刑事局表示,現場查獲現金新台幣4284萬4000元、虛擬貨幣641萬2959顆USDT折合新台幣約2.06億元、手機、存摺等物。初步清查,杜嫌等人自2019年1月間起至今,經營地下匯兌業務、洗錢,匯兌金額至少達新台幣27餘億元。已涉嫌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25條及洗錢防制法第2、14條等罪嫌。

刑事局表示,杜嫌等人均明知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銀行不得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基於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洗錢及詐欺的犯意,提供自己申辦的兩岸銀行帳戶或電子貨幣USDT帳戶,自2019年1月間起至今,在台北市、新北市蘆洲區、中國大陸地區、菲律賓等,經營地下匯兌業務、洗錢,而且協助隱匿詐欺犯罪所得。

警方表示,杜嫌等人以第三方支付、人頭公司為掩護,從事新台幣與人民幣、港幣、披索、美金等外幣匯兌業務,經手匯兌金額至少達新台幣27餘億元。杜嫌等人從中賺取匯差及手續費牟利,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金融市場穩定,同時涉嫌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25條及洗錢防制法第2、14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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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呼籲,9合1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屆,將持續掃蕩地下通匯、阻斷境外資金,以維護乾淨的選舉環境。亦將積極持續清查、查扣犯罪所得,剝奪犯罪不法利得,維護金融秩序及保護民眾財產安全。民眾若有匯款需求,務必尋求合法且可查證的正當管道,才能確保匯款安全。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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