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39歲鄭姓男子,2020年間因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裁罰30萬元。由於鄭男一直未繳清,遭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雖然兩度辦理分期繳納,但仍剩餘18萬餘元未還清。今年5、6月間1家3口相繼確診新冠肺炎,由於3人都有投保防疫險,共獲保險公司理賠15萬元,鄭男另外籌措3萬餘元,日前終於以匯款方式一次繳清罰鍰。
新北分署表示,目前強力執行防疫案件中,鄭姓男子於2020年4月間因與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經新北市衛生局發給「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應自2020年4月13日起居家隔離3天,鄭男卻在隔離隔天中午12時許,擅自離開隔離住所,至當天下午3時40分許返家,因此遭裁罰30萬元,2020年6月間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鄭男接獲新北分署通知後,立即委託妻子到新北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但累計繳納7萬3000元後,就未再按期繳納。再經通知後,鄭妻又於今年2月8日重新辦理分期繳納,並向書記官表示,當年會違反居家隔離規定,是因為鄭男父親在宜蘭工地摔傷,一時聯繫不上擔心父親安危,才會貿然開車前往宜蘭探視父親。
新北分署調查,鄭男原與父親在工地工作,但收入不穩定,約半年前改行當汽車銷售員,月收入約4萬元,需支付房租及扶養媽媽及妻女。書記官審酌後同意他每期繳納5000元,並由鄭妻書立擔保書作保。辦妥分期繳納後,雖然連續3個月均「超前」繳納,共繳納4萬元,但自今年5月起卻未再按期繳納。
新北分署表示,鄭男夫妻及女兒於今年5、6月間相繼確診新冠肺炎,由於3人都有投保防疫險,最近理賠款入帳,各獲理賠5萬元,因此想要過著「無債一身輕」的生活,決定當過路財神,再籌款3萬餘元,一次繳清剩餘罰鍰18萬餘元,連同2筆交通違規罰鍰3600元也一併繳清。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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