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黃姓飼主於去年9月間,推著寵物車在北市花博公園前,見1隻法國鬥牛犬靠近而且趴在寵物車旁,擔心推車內的狗兒受驚,竟一腳將法鬥踹開。不料,一旁法鬥的彭姓飼主見狀暴怒,先揮出手中的寵物繩又揮拳攻擊,造成黃姓飼主左眼眶及左上臂瘀腫、左前臂擦傷、頭頂壓痛併頭暈噁心、疑似腦震盪等,雙方鬧上公堂。台北地院審理終結判揮拳打人的彭姓飼主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北院表示,56歲彭姓飼主除了在法院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也承認因所養的犬隻遭踢,一時情緒失控才會揮拳傷人。但因受傷的黃姓飼主已表明不和解,安排調解庭也未到庭,所以彭男迄今未和解賠償。審酌彭男國中肄業的智識程度,目前又已退休,偶爾工作,生活來源仰賴先前儲蓄等生活狀況,判處拘役40天。
檢方指出,台北市56歲彭姓男子,去年9月26日晚間9時58分左右,帶著所飼養的法國鬥牛犬到戶外走走,卻未繫上牽繩。法國鬥牛犬到了北市花博公園舞蝶館公廁前,剛好黃姓飼主等兩人,以寵物推車載著所飼養的犬隻經過,彭男飼養的法鬥隨即跑向寵物推車,趴靠在推車旁邊。黃姓飼主突然伸腳將法國鬥牛犬踢開。
彭姓飼主見狀心生不滿,先以寵物繩朝對方揮打,又繼續揮拳攻擊,造成黃姓飼主左眼眶及左上臂瘀腫、左前臂擦傷、頭頂壓痛併頭暈噁心、疑似腦震盪等傷害。黃姓飼主事後也向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報案提告傷害。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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