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涉嫌在SOGO案中行收賄,2020年8月經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止接見通信。9月被檢察官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再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12月裁定延長羈押。2021年1月獲北院裁以100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8月間再裁定自9月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期間8個月。今年由於限制出境處分即將到期,北院則裁定自今年5月15日起,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北院認為,立委廖國棟所涉罪名的法定刑責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罪責極高。衡量許多受重刑宣告者,藉由逃匿以規避後面審判程序及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此乃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雖然本案已辯論終結,廖國棟也已於今年4月25日起,免除定期至派出所報到的處分,但因還須等待宣判而未終結,所以無法消除可能逃亡境外的疑慮。
印證國內司法實務經驗可知,有於先前偵、審程序遵期到庭,並在國內有家人及固定住所情況下,仍有不顧國內事業、財產及親人而棄保潛逃出境者,導致案件無法續行審判或執行的情形。
北院指出,廖國棟乃蟬聯5屆的現任立法委員,有豐富人脈與資源,不是沒有逃亡海外的可能。有相當理由足可認為廖國棟有逃亡之虞,再衡量限制出境、出海已屬對廖國棟長說,是干預較少的強制處分了,所以為了避免規避後續審理及若認定有罪的刑罰執行而逃匿,妨礙後續審判、執行程序,認為仍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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