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光洋科禁開兩場股臨會 台鋼籲回歸公司董事會運作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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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光洋科禁開兩場股臨會 台鋼籲回歸公司董事會運作
法院裁定光洋科禁開兩場股臨會 台鋼籲回歸公司董事會運作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光洋科爆發董座之爭,兩方陣營分別宣布召開股東臨時會,但商業法院昨天裁定,兩場光洋科股臨會禁止召開。台鋼公司今(9)天則發出聲明,尊重法院依法裁判,也呼籲所有光洋科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能回歸公司董事會運作。

光洋科董事會於11月5日撤換董事長馬堅勇,由台鋼集團推出王炯棻接任董事長,但也因此引爆光洋科經營權之爭。馬堅勇、王炯棻兩人都表示自己是光洋科合法的董事長,兩方陣營也都分別宣布將於12月召集股東臨時會。但昨天商業法院裁定,兩場光洋科股臨會都禁止召開。

台鋼集團今天發出聲明表示,對於光洋科公司的經營權,台鋼公司從來沒有強要,民國108年台鋼公司是在馬堅勇拜託下,成為光洋科董事會成員,一直以來不管是在財務或技術合作上,持續支持光洋科公司的營運。是馬堅勇為了個人對於光洋科公司的經營權,發動二次突襲台鋼公司,要提早召開光洋科公司股東臨時會。

台鋼公司表示,二次突襲,一次是由洪本展在董事會提案,一次是由獨董吳昌伯自己召開,台鋼公司是被迫維護自己權益,才參與這次股東臨時會董事的選舉。

另外,光洋科公司今年12月24日、27日股東臨時會,分別由獨立董事吳美慧、獨立董事吳昌伯兩人所召集,對於商業法院裁定禁止獨董吳昌伯召集的12月27日股東臨時會,台鋼公司作為聲請人,非常感謝商業法院的裁判,也呼籲吳昌伯獨立董事,遵守商業法院的裁決,停止12月27日股東臨時會的召集。

台鋼公司表示,至於商業法院裁定禁止獨董吳美慧,召集12月24日股東臨時會,因為台鋼公司並非該案件的當事人,所以沒有提起抗告的權利,部份媒體報導台鋼公司表示,要跟律師討論是否抗告,是與事實不合的。

照片來源:翻攝光洋科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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