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董事會
今年11月5日經董事會選出的光洋科新任董座王炯棻,今(11)天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絕對沒有所謂搶光洋科經營權,沒有突襲,沒有引戰,11月5日當天董事會,是前董事長馬堅勇一方在臨時動議中,突然提出12月27日提前召開股臨會全面改選,令董事非常錯愕,所以是馬堅勇一方突襲,這都有錄音為證。
聲明中表示,11月5日是合法改派玉璟公司代表人為王炯棻,經馬堅勇及在場普華法律事務所律師確認後,由新代表人王炯棻參與11月5日董事會,並由會務人員將以視訊出席的原代表人經卓穎下線,這也都有錄音為證。
馬堅勇因於11月5日,遭發現在110年第二季財報附註揭露內容、110年第三季財報附註預定揭露內容,與光洋科和新創環保公司間合約嚴重相左,有虛偽、隱匿的情事,再加上未經董事會決議,即擅自與新創環保公司簽訂增補協議,損及光洋科及股東權益,而且未向簽證會計師揭露,導致公司陷於財報隱匿不實的法律風險,有緊急情事及正當理由,解任馬堅勇董事長職務。
王炯棻強調,現場所有董事對於程序並未提出異議,而且充分討論後進行表決,馬堅勇全程在場討論並參與投票,這也都有錄音為證。聲明中也控訴,馬堅勇挑戰包括經濟部、金管會、法律等三大公權力,霸佔光洋科董座。
聲明中指出,光洋科11月8日「本公司董事玉璟有限公司110年11月5日改派代表人不生效力」重訊內容稱:「關於本公司110年11月5日董事會議事將畢之際,王炯棻自稱玉璟有限公司改派其為代表人一事,本公司接獲董事玉璟有限公司唯一股東Gerald公司來函表示詫異,並確認無改派代表人為王炯棻之情事,該公司之代表人仍為經卓穎,王炯棻於董事會當日,自稱其為玉璟有限公司改派之代表人,顯已為玉璟有限公司所否認,以王炯棻所提之臨時動議解任董事長馬堅勇之決議,依法無效」。
但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玉璟公司唯一出資股東為洪德能,根本並非Gerald公司,況且Gerald公司為境外公司,如欲投資本國有限公司,應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事先取得投審會核准,前董事長馬堅勇以重訊稱玉璟公司唯一股東是Gerald公司,那是把經濟部登記資料置於何地?把投審會法令置於何地?
再者,11月8日上午,新任董事長玉璟公司的法人代表人王炯棻和另外二名董事、二名獨立董事,準備進入光洋科公司,竟遭前董事長馬堅勇指使百名員工,阻攔新任董事長到任及董事、獨立董事進入公司。甚至,獨立董事吳美慧在現場欲行使獨立董事職權,送交召開股東臨時會通知書,亦遭阻擋、拒收,且不依法為獨立董事吳美慧,上傳召集股臨會的重訊及公告。就是妨礙董事及獨立董事行使職能,馬堅勇把金管會強化董事職能的公司治理規範,置於何地?
聲明中也指控,馬堅勇仗恃掌控重訊金鑰、帳號及密碼,濫發前後矛盾的重訊,混淆社會大眾視聽,對光洋科經營影響甚鉅,亦明顯意圖影響光洋科股票價格,而散布不實流言及資料,對證券市場造成動盪。
馬堅勇種種行為,嚴重挑戰證券交易法、刑法等法律規範,為維護光洋科及全體股東權益,已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控告馬堅勇等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特別背信罪、操縱股罪等重大犯罪。
王炯棻呼籲,主管機關和司法單位,針對馬堅勇違犯法令的行為,盡速繩之以法,切勿讓霸佔董座的不法行為繼續逍遙,否則臺灣公司治理將留下最醜陋的一頁,公司治理排名將大幅倒退。
照片來源:光洋科員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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