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日前晚間,在艋舺大道執行取締酒駕勤務,1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路檢點,駕駛先是假裝配合慢慢減速,卻在員警指揮停車路邊時,突然猛踩油門加速衝過路檢點逃逸。當時,員警基於安全理由未上車追逐,但立即調閱錄影畫面,進一步查出陸姓車主身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1款舉發,直接開出18萬元的罰單。
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第1款規定,駕駛人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測攔檢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處罰鍰新台幣18萬元,還要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再考領駕駛執照,並接受交通安全講習。員警透過錄影畫面,以車追人,查出57歲陸姓男車主的身分,直接開罰。
萬華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酒測路檢點,應配合警方指示停車受檢,切勿心存僥倖加速逃逸,以免得不償失。尤其酒駕罰責重大,中秋連假期間又即將來臨,民眾過節團聚,切勿酒後駕車,落實指定駕駛、不飲酒或乘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代叫計程車返家等原則,遵守交通規則才能確保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照片來源: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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