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吳玉琴獲頒優秀司法正義立委 時力黨團得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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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吳玉琴獲頒優秀司法正義立委 時力黨團得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
綠委吳玉琴獲頒優秀司法正義立委 時力黨團得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

綠委吳玉琴獲頒優秀司法正義立委 時力黨團得優秀司法正義黨團獎 5

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司法正義行動聯盟」今(1)日在立院公布立法院第十屆第三會期立法委員司法正義政策評鑑結果,評鑑主要是針對立委及黨團貢獻卓越程度。第三會期評鑑結果出爐,由民進黨立委吳玉琴獲得「優秀司法正義立法委員」,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獲頒「優秀司法正義黨團」。

「司法正義行動聯盟」表示,台灣司法及正義長期受詬病,極需大幅改革,然而具體改革都涉及修法或立法,足見立法權於司法正義的實現上,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而立法權是由個別立委集體行使,則立委是否具備司法正義的意識並有促使法案通過的能力,攸關司法正義能否實現。

該聯盟是由台灣陪審團協會發起,並邀請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北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合辦2021年司改評鑑運動,共組聯盟,邀請學者、專家、NGO等各方代表擔任評審委員發起司法政策評鑑,以質、量兼具的評鑑,議決出第三會期1位「優秀司法正義立法委員」及1個「優秀司法正義黨團」。

本次共19位立委提出39個提案,時代力量及民眾黨二個黨團提出8個提案,司法院、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等機關提出21個提案,總計68個法案。聯盟分別於2021年7月13日、23日與7月30日舉辦三次評鑑會議,決議由吳玉琴及時代力量黨團獲獎。

聯盟指出,本次評鑑過程,許多上屆評鑑應改革現象仍存續:行政機關於立法或修法未能完整盤點所有應同步修正或廢止的法案;立委提案內容有跟風、抄襲現象;涉及憲政問題未通盤檢討。本次評鑑也發現新的應改革的現象:因應大法官釋憲而修法,主動性不足,且修法未周延;刑事訴訟法第348條修正草案違反法律原則;立法院審議法案,尤其涉及司法正義及人權保障的重大提案,應召開公聽會。

過往社會或經濟弱勢者向來較少獲得立委關注,但第三會期保障弱勢者權益提案數增多,有立委主動提案保安處分執行法關心監獄受刑人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關心經濟弱勢者,二者都是進步的立法。但整體提案總數來看,此類提案仍屬少數,聯盟希望未來主動提案的立委能持續增加。

「司法正義行動聯盟」召集人暨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為祥表示,立法院是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最重要的職責在於立法,但長期以來,立委重選民服務、輕立法工作,重要法案均賴政府部門提案,立委主動提案的質量甚貧乏:「淪為行政院立法局之譏,經過兩次評鑑,益加印證上述情形。」

陳為祥認為,長久如此將導致國會功能萎縮。為激勵立委重視立法職責,或可借鑒國外法案命名模式,讓重要法案冠上主要提案立委名字,可在歷史上留名,且總統公布重要法案時,可採公開儀式邀請重要提案立委及相關人士或團體共同見證,對提案成功的立委有激勵效果,也能使社會大眾更加了解重要法案內容,藉此引導國會正常化,有助司法正義法制的建構。「司法正義行動聯盟」希望透過評鑑,鼓勵更多立委關心司改議題、提升問政品質,期望台灣司法正義能落實。

今天出席受獎的立委,還包括立法院第十屆第一、二會期立法委員司法正義政策評鑑結果的獲獎立委,綠委周春米及蔡易餘、藍委李貴敏、民眾黨立委賴香伶等人。

新聞照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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