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花蓮壽豐台灣觀光學院申請停辦,日前說明會教育部出席與師生溝通,代理校長王燕軍表示將把師生意見納入停辦計畫書。民眾黨立委高虹安今(5)日要求,教育部應負起監督責任,不能放任個案學校擺爛、師生權益受損,勿讓台觀淪高教轉型犧牲品。
高虹安表示,制度問題應透過民眾黨團版本的私校退場條例解決,以應對少子化情況下教育體制與社會發展的劇烈改變;台灣觀光學院去年12月8日申請自110學年度全面停招,今年1月8日校方尚表示「停招不停辦」、「只要學生願意留下,就會協助他們完成學業,在台觀畢業」、「目前校務基金還有新台幣3000萬元,用於還清教育部欠款,結清教職員薪資綽綽有餘」。
然而校方卻又因財務狀況及營運能力,於今年2月9日董事會議決議停辦。從當初答應學生只停招不停辦,到決議停辦,前後僅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導致師生措手不及。昨日下午高教工會與台灣觀光學院師生舉辦記者會,訴求教育部應駁回台灣觀光學院的停辦申請,並呼籲教育部接管台灣觀光學院,以保障師生權益。
台灣觀光學院學生自救會召集人五專部四年級學生范玉萱向高虹安國會辦公室表示:「還是希望能夠原校畢業,若轉學到外縣市就讀,將造成學生經濟上困難,也已經侵害到學生權益。」
高虹安委員指出,面對方興未艾的私校退場潮,有三個重要的問題,第一是私校進入退場輔導機制,也不能降低當下的高教辦學品質,更不應用商界經濟的機會成本概念來經營教育事業,以少子化帶來的學費收益減少作為藉口,學校的經營者們意圖將校地校產轉向更有收益的產業;第二是進入退場機制的私立大學、科技大學等高教教職員、學生的權益需要被保障。
最後一點是停招當年即停辦的制度恐危害學生受教權利,而停辦前仍在學的學生,應由主管機關分發至其他學校繼續就讀的配套,也因城鄉落差,難以確保必能在鄰近的區域找到適當的科系分發,高虹安強調,台灣觀光學院停辦事件即是制度未能有效保障師生的血淋淋教訓,教育部除應確保個案師生權益,也應針對退場制度再做檢討,勿使悲歌一再重演。
高虹安提及,日前教育部提出並通過行政院會的《退場條例》版本,在輔導管制方面的門檻過高,一間學校必須要達到50%以上系所師資質量違規、財務惡化到影響學校正常運作、嚴重違反教育法規,影響師生權益等條件,才會開始輔導,這樣的高門檻令許多私校的辦學品質過低,各種惡性事件層出不窮。
她表示,私校退場是為了提升台灣教育品質,並非作為經營團隊校產轉為他用營利,更不可讓進入退場機制中的教職員與學生淪為校方卸責、政府束手下的犧牲者。
高虹安指出,上個會期民眾黨團已提出了自己的《私校退場條例》版本,希望藉由這個版本的修法,將原本的私人興學資源釋出轉作社福、教育及文化事業,確保全體人民公益與福祉。
新聞照來源:民眾黨立院黨團、高教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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