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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告發蘇貞昌 政院養小編製作哏圖涉嫌圖利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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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告發蘇貞昌 政院養小編製作哏圖涉嫌圖利民進黨

國民黨告發蘇貞昌 政院養小編製作哏圖涉嫌圖利民進黨 9

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行政院幕僚在立院製作哏圖攻擊在野黨及媒體,不僅涉誹謗,更因使用公帑養小編攻擊在野黨,遭國民黨質疑是養網軍,有圖利執政黨之嫌,國民黨8名立委今(6)日赴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行政院長蘇貞昌與發言人丁怡銘、3名小編,涉嫌圖利及違反貪汙治罪條例。

立委林奕華表示,事實上機要人員本身也是公務人員,發言人更是公務人員,公務人員要嚴守行政中立,但是這次發生由發言人室的三位小編到立法院製作哏圖,攻擊在野黨黨團及立法委員,然後把哏圖發給相關的粉專來做攻擊,已經違反了刑法的第131條,所以黨團認為他們是圖利特定的政黨,就是圖利民進黨以及圖利自己,另外也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罪,所以來提出相關的告發。

國民黨團強調,民主國家的公務人員一定要守法,但是今天卻把行政院當做網軍的上游,行政院簡直就變成網軍的頭子,製作哏圖然後再做相關的操作,這個部分完全違反一個民主國家的公務員應該要遵守的法律:「所以今天我們大家一定要站出來,要求行政院要守法,要求公務員要守法。」

立委葉毓蘭呼籲,公務人員領納稅人的錢,勿將政院當成執政黨中央黨部,更不該製作誹謗的梗圖攻擊在野黨。立委陳玉珍指出,小編不只攻擊在野黨立委,也攻擊媒體,行政院有可澄清的正當管道,但竟用暗黑行為批評他黨立委,民進黨應自聘小編,而非用公帑做這種事。立委洪孟楷則表示,在民主國家這是該引咎辭職下台的天大醜聞,結果蘇貞昌躲起來沒有回應,因此國民黨團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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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以林為洲、林奕華為具狀人告發蘇貞昌、丁怡銘,及小編周X鴻、李X珊、陳X萱等五人,指控上列被告行政不中立行的行為,涉嫌貪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罪,以及刑法第131條圖利罪。

告發狀內容指出,丁怡銘涉及指揮被告周X鴻,李X珊,陳X萱等人,製作「網軍圖卡」的行為,而蘇貞昌是行政院院長,有權直接指揮丁怡銘,間接指揮周、李、陳等被告,且由被告丁怡銘所言:「由發言人室幕僚所出產的圖,通常會放到院長臉書上」等言詞可知,蘇貞昌對4名被告製作「網軍圖卡」的行為應當知之甚詳,且是實際指揮監督的人。

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第1項第1款,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的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政治活動或動用行政資源去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

而刑法第131條則規定: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貪汗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則規定有下列行為,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國民黨於告發狀內主張,被告等人涉及製作「網軍圖卡」的行為,已違反行政不中立的法律規定,且因此圖利蘇貞昌及其所屬政黨即民主進步黨,已涉嫌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罪、刑法第131條圖利罪,因此提出告發,並懇請台北地檢署訴追,以正視聽。

新聞照來源:匯流新聞網CNEWS 記者邱璽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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