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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去掉虛假辯證 陳志龍:台灣不該再有冤錯假
呼籲去掉虛假辯證   陳志龍:台灣不該再有冤錯假

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因台灣仍存在不少冤案,財經刑法研究學會與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今(16)日在立法院紅樓舉辦「誰來審判?台灣司法公平審判?反造假運動」公聽會,探討本國司法環節若繼續缺乏公平審判的人權觀,而司法人員依然迷失在環環相扣的獎金獎勵制度中,將會造成一連串的連環災難,政府必須從源頭解決檢察官違法濫權起訴的惡習。

邱顯智是協助死刑犯鄭性澤平反的人權律師,鄭性澤於2002年被控告而判死刑,監察委員李復甸於2014年3月12日提出鄭性澤案的調查報告,認為鄭性澤殺警案偵辦過程重大違法瑕疵,要求法務部轉請最高法院檢察署等研提非常上訴及再審。

此案在義務律師團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時,有參與更一審審理判決鄭性澤死刑的法官進行審理,但是該法官並未迴避,最終駁回鄭性澤的再審聲請,此案突顯再審程序法官未迴避的違憲問題。2016年再審程序開啟, 直至2017年11月21日,鄭性澤終獲無罪確定後,獲得刑事補償金1728萬餘元。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是前台大法律系教授,也是台灣刑法及證據法權威,他希望發起「反造假」啟蒙運動,讓台灣的司法與政治去掉虛假辯證,回歸到真實本體,講究科學證據,讓台灣不要再有冤錯假案。陳志龍表示,法官不恪遵迴避制度與檢察官借調行政執行署制度,這兩者是嚴重危害台灣公平審判與法治基礎的禍源。

另外,國稅局僅根據檢察官侯寬仁違法起訴書,未依職責調查即開稅單,同一事實及證據,卻遭分裂怪判決,涉及黃淑玲法官、許武峰法官的違反審級制度、審級利益、法官獨立審判的枉法裁判,造成有「做弊」之嫌。參與公聽會的人員認為如果每一審都遇見同一位法官,甚至法官還可自行解釋合法合理而規避法官迴避制度,此種視憲法如無物的行為,造成台灣成千上萬件冤錯假案流浪法庭數十年,浪費國家公帑,並嚴重剝奪人民司法救濟的權利。

最後,公聽會做出結論:「由於假案的迫害嚴重,「反造假」已是司法、行政改革的重點,因此舉辦「反造假、啟蒙運動行動」勢在必行,並將成立「假案平反團體籌備」及成立民間組職,以對抗日益嚴重的公權力的假案檢察官、假面法庭、假面執行官的禍害人權。」

新聞照/影片來源:匯流新聞網CNEWS 記者邱璽臣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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