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24)日於國會辦公室表示,從2014年至今有數千名TRF金融案受害者,因為金管會放縱銀行不當銷售匯率選擇權,導致7000多家中小企業與個人損失近兆元,血本無歸導致信用破產或公司倒閉。銀行銷售TRF衍生性金融商品大賺手續費,不確認投資人是否真正瞭解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意義及規定,讓中小企業與個人投資者頻頻曝險。
陳淑華透露在2015年底,TRF受害者聯盟就曾向黃國昌陳情過:「金管會既已有針對開辦銀行開罰事例,且監察院也已提出糾正,有明確指出開辦銀行未落實KYC、未落實商品適合度制度及額度核給不夠嚴謹、業務人員未具銷售資格、未落實審核客戶財務資料與董事會議紀錄、未充分揭露相關風險、強制或誘導平倉等缺失,就必須拿出誠意解決TRF爭議。」
據悉,從TRF受害者提出爭議以來,至今尚未獲得解決。陳淑華建請金管會應成立專責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健全金融管理,國內外資金對台灣的金融服務才有信心,才能實現金融正義。
監察院於2018年針對TRF爭議糾正金管會,調查報告指出銀行未落實執行瞭解客戶、未落實商品適合度制度、額度核給不夠嚴謹、未核實評估客戶的營運狀況及風險承擔能力、核給額度超過客戶避險需求,及業務人員未具銷售資格且行銷話術不當,並未落實審核客戶財務資料與董事會議紀錄等缺失。
目前金管會組織無專責單位負責金融消費者保護,雖另設有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但評議中心沒有司法調查權,且評議結果對兩造不具約束力。依TRF評議中心官網公布之TRF評議案件數據顯示,截至上(3)月底止,收受申請案件共計254件,不受理33件(13%)。
另外,尚有當事人撤回申請104件(41%),調處成立14件(5.5%),評議委員做成調處建議49件(19.3%),其中雙方接受調處建議僅11件(22.4%)。顯見評議中心成效不彰的狀況非常嚴重,根本原因為公正性遭受各方質疑。TRF爭議案件以及評議中心成效不彰這兩件事更加顯示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的必要性,有了專責機構才能健全金融管理,避免更多類似爭議事件的發生。
新聞照來源: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 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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