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國民法官法從今年年初開始施行,台灣陪審團協會偕同立委邱顯智、及司改團體今(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新型態的審判制度由首件案件審判開始,國民法官制度即陷入荒腔走板的情況,案件類型選擇、檢辯訴訟攻防手段等問題逐漸浮出,隨著七月新北地院宣布首宗國民法官判決判決出爐,引起社會更大的爭論,因此今天開記者會,呼籲執政當局應該審慎思考、修正司改政策,實踐司法改革,促進人民福祉。
透過觀察,陪審團協會指出,發現國民法官施行後出現3個問題,第一個是判決結果顯示法官影響過重,無人民參與審判效果。國民法官制度不同於陪審團的制度,民間早就質疑過程中由職業法官主導的色彩濃厚,容易使得審判判刑過重。如鄧如雯殺夫案當時法院判刑三年,民間輿論普遍認為判決太重,更遑論國民法官首件家暴殺夫案,判七年兩個月,是前者的加倍重,而審判長在事後表示,該判決結果及量刑在預期範圍內。陪審團協會表示,這顯示法官確實可以操控國民法官判決結果,及違背社會價值觀的判決再度出現,國民法官制度期望讓人民參與審判的設想徹底失敗。可見國民法官制度已經在職業法官的控制下失控。
陪審團協會提到,第二個是檢辯雙方失衡、法院不重視專家證人。新北地院之家暴殺人案,作為國民法官首起判決確定的案件,若細緻地檢視檢辯雙方於法庭審理過程,會發現被告雖有做精神鑑定,但法庭卻無傳喚精神科醫師。被告於行為當時責任能力的有無是審判的重點,可見在國民法官制度之下,法院絲毫不注重專家證人,這樣粗制濫造的審判程序,國民法官跟職業法官不過是在瞎子摸象罷了。
至於第三個問題,陪審團協會指出,是選任程序不公開,有違公平、公正、公開的司法原則。民間團體早在國民法官法行立法程序就質疑,無公開選任的程序,就無公正的司法。但今年上路的國民法官法,在選任國民法官時仍為秘密程序,無法讓外界了解,法院是如何選出終局參與審判的國民法官,大開公開審判的倒車。
台灣陪審團協會及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呼籲,在施行半年便屢屢出現爭論的情況下,顯示司法系統並未準備好接受新型態的審判制度,尤其是以舊思維想控制人民、操控判決的作法,更是大開民主倒車,執政當局應停止施行國民法官制度,重新檢討哪一種人民參與審判才是真正適合台灣。
照片來源:台灣陪審團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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