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移工專題3-3】逃逸移工有法減?監委提10解方盼打擊黑工市場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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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聯移工專題3-3】逃逸移工有法減?監委提10解方盼打擊黑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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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聯移工專題3-3】逃逸移工有法減?監委提10解方盼打擊黑工市場 1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李盛雯/專題報導

王美玉、趙永清、王幼玲、紀惠容等4位監委發現,移工不能隨意換雇主,只好繼續忍受雇主不合理對待,即使雇主合意解約,但轉換作業程序繁雜,也必須透過仲介,這些都惡化移工不利地位,不僅增加強迫勞動的可能性,若仲介違法向移工收費,或是遭遇問題、發生爭議或受到不當對待時,也迫使移工甘冒風險失聯,選擇為非法雇主工作。

監委們發現,移工失聯後在朋友或LINE群組的介紹下,都能輕易移動找到工作,失聯後有自由、也可組家庭、生育下一代。選擇失聯除出於經濟因素考量、面對惡劣或不友善的勞動條件之外,渴望自由、家庭團聚也是原因之一,也有女性家庭看護移工懷孕後失聯以換取家庭生活。

拚減少移工走歪路 監委籲政府跨部合作給勞動保護

4位監委認為移工只是想賺更多錢,並非作奸犯科,但也不諱言移工尋求同鄉或友人的認同與支持時,可能被拐騙、利用,或失聯後因生活苦悶,吸食毒品,或走偏門當山老鼠,想賺取更高薪資。

為解決問題,監委們提出多項建議:政策面建議行政院督促國發會發揮功能與影響力,積極建立跨部門協調整合機制,掌握未來勞動力供需變化趨勢、釐清需求缺口的實況與癥結原因,積極規劃短、中、長期的人力資源,也要務實檢討現在規劃或推動中的人力政策,是否符合產業發展所需,同時與企業共同合作,優化勞動條件,並且對於目前推動的「留才久用方案」,持續滾動檢討,以利補實人力、紓緩缺工問題。

在預防面:行政院發布的「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應參考相關國際人權標準,依不同產業類別特性,訂定各企業可共同遵循的人權基礎與明確的規則,並採取多元的手段,挹注消費者與投資人的影響力,要求企業遵守。行政院應督促勞動部及有關部會積極與現有的移工來源國協商對策,包括降低移工來台前的經濟負擔、協助我國雇主直聘選工、加強對我國語言及文化瞭解、共同減少對來台後所要從事工作內容的認知落差;並且積極開發新的移工來源國。

「移工零付費政策」已經是勞動趨勢,也是現實。不僅是母國的仲介費,現行我國仲介也可以合法向移工收取服務費與膳宿費,都是背離國際勞動標準的「雇主支付原則」,影響國家人權形象。監委認為,行政院應督促有關部會積極介入移工的起薪標準,依各業特性確保移工享有合理公平的待遇,並且積極介入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的範本制定,主動提升對家庭看護移工的權益。勞動部應正視現行轉換雇主的限制讓移工落入種種的不利處境,研議朝著逐步放寬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的方向進行修法,給予移工合理的勞動保護。

弱化仲介及雇主支配 建立移工社會支持系統護權益

監委進一步表示,勞動部應強化移工轉換雇主相關資訊的公開透明程度,並且確保即時性與真實性,同時網站平台能便利、友善雇主與移工使用,並研議運用現有直接聘僱中心、就業服務站建立媒合機制,逐步弱化仲介對於移工的支配,提升對移工的保護。並應檢討強化1955專線的諮詢與申訴功能,並重視與建立移工的社會支持系統。

4位監委建議,政院應督促部會保障移工自由選擇住居所權利、正視家庭看護移工每週至少1日休息的重要性,並採取實際行動確保移工包含自由在內的基本權益。勞動部應積極介入與分擔對於移工輔導管理的任務,提高仲介進入產業的門檻,並建立仲介良性經營的鼓勵或誘因機制,以及配置充分且專業的人力加強管理與落實查核,杜絕移工遭不肖仲介的剝削及不當對待。至於查處面,內政部移民署應加強對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的查處,並持續提升查緝技巧與蒐證完整度,確實打擊黑工市場剝削失聯移工;此外,內政部警政署並應整合其他部會資源有效宣導,預防移工落入犯罪。

照片來源:truthseeker08/Pixabay、Chevanon Photography_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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