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 陳儀潔 李文成 王聿瀠 劉宇軒 范綱儀/台北報導
街頭抗爭罕見有前官員帶頭,馬政府時曾任衛生署長楊志良,今(29)日與扁政府時期曾任新聞局長鍾琴聯手,與三十多位民眾前往監察院陳情,指控衛福部長陳時中強制民眾明年1月1日起施打兩劑疫苗及強制快篩「嚴重違憲」,要求監院予以糾舉,凍結此行政命令。
「強制施打疫苗違憲!抗議陳時中!抗議政府違憲!」一群婆婆媽媽舉著自製各式看板標語,聚集在監察院門口高呼口號。衛福部日前發出行政命令,規定26類場所、39類從業人員需強制施打兩劑疫苗,及強制性快篩,此命令自明年1月1日起生效。
楊志良說,中華民國從來沒有一次,強制百姓打疫苗,民眾在醫療方面有幾項基本重要的權利,包括WHO世界衛生組織及我國《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有規定,有知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參與的權利,但衛福部今天這項規定破壞了這項法律規定。
他並表示,這項命令除了違反法律外,另也有違憲的問題,如軍人未施打疫苗不能回軍營,未打疫苗的教師不能去學校教學生,這些都讓人民依《憲法》受到保障的的生存權、工作權遭到嚴重威脅,他認為陳時中公然侵害人民基本自由與權利,應受刑事及民事的追訴。
此外楊志良也說,打不打疫苗的人,基本上都會被新冠病毒感染,而強制快篩既無益又擾民,應該是「有症狀者才需要快篩」,且政府規定快篩的費用還要當事人自己出,非常不合理。他強調,「不自證己罪」是國際社會普遍法律常識,他藉此理強調:「為什麼要人民自費做快篩,自證明沒有感染?」
「更何況,現在的新冠疫苗都不是合格的疫苗!」楊志良指出,目前市面上所有的新冠疫苗,都是以EUA(緊急使用授權)上市使用,並非一般獲證明合格的疫苗,施打疫苗產生的嚴重不良副作用甚至死亡,現已有數千人受害,政府因EUA而不用負責,如今還要強制施打,非常不合理。
鍾琴則表示,許多人不施打疫苗有各種不同的理由,如疫苗無法證明非用動物實驗製成,部份宗教信仰對此有嚴格規定,或者有些人因生理體質不適合打疫苗,但不管何種理由,政府都應對此有基本的尊重,以行政命令規定人民一定要施打疫苗,讓人無法接受。
影片、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攝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總統博士學位NFT飆價3倍 孫文學校加賣半張:讓1.5學位成事實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