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監察院教文委員會今(13)日通過監委葉大華提糾正案,指新北某高中實施「五五酷刑」班規,以「背誦心經、在講台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原地衝破保鮮膜及扣國文總平均2分」等方式處罰學生,以延遲通報、監督不周,糾正新北市教育局。
監委調查,有新生家長投訴校方,該校教師訂定之班規疑涉體罰或霸凌學生之不當管教陳情,校事會議自行認定「僅屬家長陳情」,並以「上級機關新北市教育局已知情」為由未進行校安通報,直至家長於9月16日投訴媒體後,才以「本案屬媒體關注事件」處理。
此外調查報告也指出,被投訴的「五五酷刑」班規55條,「酷刑」係指未繳交作業時的罰則或規訓行為效果。該名導師自105年起即開始施行,實施對象涉及4個班級、129名學生,確實執行過之班規罰則達十餘項,老師接受約詢時表示,初衷是為了增加趣味,以提升學生遵守繳交作業意願。
不過監委詢專家學者及學生代表逐條檢視班規內容,是否涉及侵害兒少人權,結果總計有24條班規(44%)涉及人格權、5條涉及學習權、4條涉及體罰、2條涉及財產權侵害,部份條文違反「禁止體罰」、「性別平等」原則。監委認為,其手段效果也與教育目的不符比例,涉有不當管教。
葉大華並表示,由於現行班規的內涵基準、制定程序、異議處理與公開等重要事項,經常與「校規」、「學生輔導管教措施」等概念混用,無明確規範及管理,致長期由教師各行其是。「班規」附帶罰則,如果教師對學生基本權利、法令保障事項、人權公約素養……等知能不足,即可能發生爭議。
因此葉大華指出,本案調查蒐羅相關建言,提及校園內部文化與教師心態、教師研習應以案例分析為佳,並建議教育部應針對資深教師調訓不易,有相關因應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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