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我國遠洋漁業居世界第三大,然而剝削勞工問題層出不窮,我國遠洋漁業名列美國勞工部《強迫勞動生產貨品清單》,4艘遠洋漁船遭扣,監院調查認為我相關機關除公文往返外並無積極作為,政府形象遭嚴重打擊,今(6)日通過糾正外交部、勞動部與漁業署。
主查監委王幼玲指出,我國遠洋漁船計1106艘,境外聘僱外籍船員(漁工)人數約2萬2,000人,在世界三大洋作業,使用全球32個港口。然而做為漁業大國,我國遠洋漁獲遭美方列入清單,並有4艘我國籍漁船或權宜船遭到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 發出扣押令,重創國家形象,傷害外籍漁工人權。
監委調查,外交部、勞動部及農委會漁業署2019年12月即接獲「綠色和平基金會」發布的《海上奴役調查報告》,知悉該會將提報我國遠洋漁船涉及強迫勞動事宜予美國,但相關機關至2020年9月30日美國發布強迫勞動清單,期間除公文往返外,無相關積極作為。
監院通過的調查報告列出7項調查意見,包括1、實務上執行人員往往將「強迫勞動」認為「勞資爭議」,顯示我國對人口販運之勞力剝削案件之認定不一,行政院允應督導相關機關重新檢視;2、農委會對外籍漁工之勞動檢查人力及人口販運專業知能猶嫌不足。
3、我國漁獲被列入強迫勞動貨品清單,損及我國聲譽,已非農委會漁業署單一機關所能處理,行政院允應重新檢討跨機關溝通聯繫平台,予以妥善處置;4、漁業署擴大辦理,輔導業界參與漁業改進計畫(FIP)或海洋管理委員會(MSC)認證,落實保障外籍漁工權益及維護我國遠洋漁業之聲譽。
5、行政院應邀相關機關會同司法院,共同檢視人口販運罪嫌處理機制,深化夥伴關係及國際合作,共同打擊強迫勞動;6、行政院應會同經濟部等相關機關評估研議禁止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輸入規定,並審視我國對外籍漁工政策。7、漁業署應會同勞動部對我國從事遠洋漁船之人員加強人權教育。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示意圖非涉案船隻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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