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欣穎/匯流新聞網記者
台灣每年交通事故比例逐年攀升,光是去年(107年)光是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的車禍案件就多達32萬件,更別說加上無人員傷亡的小型車禍後了。車禍發生後常有兩方互喊提告,不過你知道提告代表什麼嗎?你可以透過哪些步驟保障自己的權益呢?匯流新聞網替你蒐集了相關法律知識,這些你一定要知道!
車禍提告刑事的本質
相信很多民眾平常幾乎沒有去過警察局、檢察署、甚至法院,第一次的經驗多數是因為發生車禍。車禍發生後如果有人為傷亡,多為提告過失傷害或是過失致死,不過台灣刑事政策重視的地方,其實並不是在處罰,而是如何透過民事賠償,使被害人與加害人願意和解,修補雙方關係。
提告程序
較小的過失傷害,法律規定就是告訴乃論。一般流程,是發生車禍後雙方報警,警方到現場畫現場圖以便初步的採證,同時作當事人的訪談記錄,詢問當事人有沒有提告或和解意願。
如果雙方和解不成,警方就會將案件移送檢方偵辦,但若當事人已自行和解或被害者不願提出告訴,則檢察官或法官是不會主動進行偵察和審判的程序。
然而如果是嚴重到過失致死,則為非告訴乃論,涉及人命,警察會報請檢察官相驗確認死因後並主動進行調查,如此非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事情是沒辦法說結束就結束的。
傷害罪
對方明明看到我了卻沒有踩煞車,可以告他普通傷害罪嗎?
一般來說車禍肇事人究竟是不是故意,舉證十分困難,因此大都會認為是過失 (當然也會有例外),一般的過失傷害罪可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但如果是從事業務的計程車、貨車司機則會觸犯「業務過失傷害」,嚴重致被害人重傷有「過失重傷罪」,再嚴重至被害人死亡則適用過失致死罪。
告訴期與開庭
過失傷害的告訴期間是多久?
如果被撞受傷後對方遲遲不願和解,先提出刑事訴訟是可以考慮的選項,就算事後和解,也可以在刑事一審判決前隨時撤回要,不然假如事發一開始沒有提出告訴,將會有六個月告訴期。
會開庭嗎?
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內,被害人由警方做完筆錄並表示提出告訴,也就是拿到報案三聯單,並轉送地檢署,這樣就是完成提出告訴程序了。接下來警方會通知對方製作筆錄,最後將車禍案件資料移送到檢察官那裡,那你就靜候地檢署通知了。
要等多久才會開庭?
一般來說有人死傷案件,檢察官多半會傳喚被害人去開庭甚至作證,至於多久不一定,快的話約一至兩個月,但如果需要經果鑑定程序,則要等鑑定程序完成,也有耗時一年多的。
由於很多重大車禍受傷案件,警局初步判定怕發生爭議,需要經過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一方如果有爭議又可以經過車禍覆議程序,所以一來一往就經過整整一年。
車禍案件是台灣每年死傷數最多的事故類別,發生車禍當下許多人總是因為不清楚接下來的程序怎麼走,反而被對方唬得一愣一愣,損害到自己的權益,因此了解車禍處理程序與法律知識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唷!
車禍自保5步驟
車禍案件是台灣每年死傷數最多的事故類別,發生車禍當下許多人總是因為不清楚接下來的程序怎麼走,反而被對方唬得一愣一愣,損害到自己的權益,因此了解車禍處理程序與法律知識可以說是非常重要的唷!
※本文參考自專欄作家劉安桓律師《從新聞案例輕鬆瞭解車禍責任與理賠》一書,如欲得知更多車禍法律相關知識,歡迎參考本書。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新聞照來源: unsplash
【匯流筆陣】
CNEWS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份簡介。
CNEWS匯流新聞網:https://cnews.com.tw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