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理事長鄭丞宏。(CNEWS資料照)
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台北報導
交通部與經濟部共同舉辦的「智慧電動機車科技創新座談會」上,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理事長鄭丞宏建議,政府必須建立電動車分級制度,目前也在積極推動電動自行車納牌管理法案,才能確保騎乘者安全。
鄭丞宏表示,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是由中小企業組成的電動車協會,前身是中華民國休閒代步車協會,因為響應環保署提倡電動機車,所以改名為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目前有五十多家的台灣廠商會員,是所謂真正的庶民經濟的經營者。
看著電動機車這二十年來的演變,鄭丞宏表示,雖然一開始政府也補助很多,但是遲遲沒有推動起來,歸納起來是受到成本、消費者使用習慣等因素影響,這些年來失敗案例非常多。
「台灣推動電動車很辛苦,希望政府要繼續支持。」
鄭丞宏指出,十年前交通部通過了電動自行車上路法案,很多業者轉為生產電動自行車,不過十年來因為法案不夠健全,產生了很多問題。建議不管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機車,絕對都要明確建立分級制度,時速二十五公里以下就屬於電動自行車,目前協會也跟立委溝通,將提出電動自行車納牌管理法案,
尤其目前電動自行車大多由年長者、外籍移工與觀光區的遊客合法使用,鄭丞宏希望交通部加強宣導,像是可以拍攝安全須知影片,讓每一個借用電動車的人觀看,尤其讓外籍遊客可以了解台灣的交通法規,才能達到需導效果。
鄭丞宏表示,台灣目前一年有超過五萬台的電動自行車,已經達到經濟規模,如果工業局能協助媒合更多關鍵零件廠商,未嘗不是台灣未來的一個產業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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