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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反駁打假新聞提高罰則 呼籲媒體及學者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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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反駁打假新聞提高罰則 呼籲媒體及學者自律 

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台北報導

針對今(18)日媒體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就打假新聞,針對媒體提高相關罰,NCC發表新聞稿澄清反駁。NCC表示,針對媒體報導違反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兩年前就訂有違反者最高可核處新臺幣200萬,並得令其停止播送該節目,或採取必要的更正措施,並沒有特別針對所謂假新聞提高罰則。

NCC表示,廣電媒體製播新聞及評論時,本來就應該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搭配事業建立自律機制,像是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一旦損害公共利益或妨害公共秩序,依照現行廣播電視法或衛星廣播電視法,105年就訂有違反者最高可核處新臺幣200萬,並得令其停止播送該節目,或採取必要之更正措施,並非媒體所稱特別針對所謂假新聞提高罰則。

NCC指出,假新聞並非法定名詞,在訊息爆炸的今天,應該以更精準的稱為「爭議訊息」,一旦網路散布或流傳的爭議訊息影響相關權利,應該由相關利害關係人或權利人(包括各部會)主動澄清或聲明,甚至進而主張權利,或根據各該執掌依相關法令核處,避免錯誤訊息經傳播擴大渲染。

針對部分學者評論今日假新聞提高罰則的內容,NCC認為新聞報導或評論根據事實及進行查證,本來就是廣電媒體的法定義務,尤其是報導標題、訪問陳述、相關內容都應該依賴這項原則,對於學者評論,NCC表示相關受訪學者均為傳播界碩彥,尤不應對法令認識不清及忽視廣電媒體自律與查證工作。

NCC表示是對廣電媒體依法進行新聞及評論製播之事實查證進行監理,無論其消息來源是網際網路或其他管道,廣電媒體若能秉持客觀公正精神製播新聞或評論,落實事實查證,就能降低該等不實或爭議訊息因為媒體轉載,擴大對社會甚至國家安全所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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