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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遴選爭議 立委爆:教部自己限縮利益迴避機制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 立委爆:教部自己限縮利益迴避機制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少筠/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未歇,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質疑,若教育部認為管中閔有利益迴避的問題,為何在遴選時不提出來討論?她更爆料,「到底是誰限縮了遴選委員會利益迴避的機制?答案就是教育部自己!」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12)日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會前受訪表示,本於大學自主,台大應在臨時校務會議中,充分討論、釐清管中閔當選校長資格,讓此事盡快告一段落。針對外界質疑「卡管」乃前教育部主秘莊國榮介入之故,潘文忠澄清,教育部是本於職權釐清疑義,「沒有任何人可以干預。」

針對「卡管」爭議,柯志恩首先質詢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她質疑,姚立德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的官方代表,更於1月31日遴選會應教育部要求、再次開會釐清管中閔當選資格後,對外宣稱「因為他才開了6個半小時的會」,並簽字同意遴選會的決議,「是請問你們教育部都看不懂會議紀錄嗎?」「為什麼還一而再再而三發文給台大呢?」

姚立德表示,當時簽字係因遴選會在部分爭議之處動用表決,「我們必須要少數服從多數」,但事後教育部開會討論,認為遴選會仍有許多問題未釐清,才又發文給台大。

柯志恩接著質詢潘文忠,她批評,教育部對管中閔案的說法反覆,要求台大再度召開遴選會後,卻不接受結果,又說要等臨時校務會議,甚至誤用「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21條,稱遴選作業有窒礙難行之處,得由臨時校務會議補正。柯志恩表示,所謂「窒礙難行」,指的應為遴選進行一半,候選人退出,而要點無相關規定,諸如此類的情形發生,才「得由臨時校務會議補正之」。她質疑,台大遴選會早在1月5日就選出管中閔,哪裡還有窒礙難行之處?

對此,潘文忠未有正面回應,只反覆稱管中閔涉違反學術倫理、兼職獨董,教育部才會多次發文台大,希望釐清相關疑義。

柯志恩再問,如果教育部認為管中閔有利益迴避的問題,為何在遴選時不提出來討論?教育部官方代表在遴選時為何不發一語?既然遴選時都沒意見,遴選辦法也無規定候選人不得擔任獨董,管中閔是被推薦,學經歷也非他自填,獨董又為公開資訊,何來隱匿?

再者,柯志恩指出,談到遴選機制的利益迴避,「到底是誰限縮了遴選委員會利益迴避的機制?答案就是教育部自己!」

去年7月10日,台大遴選會修定「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其中第9條有關利益迴避載明:「本會委員有前項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而繼續擔任,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候選人得向本會舉其原因及事實,『或由本會委員主動提議』,經本會議決後,解除委員職務。」

然而,教育部同年9月發文台大,要求刪除「或由本會委員主動提議」字句;柯志恩批評,若教育部未要求刪除,在遴選過程中,任何遴選委員,包括學生代表,只要認為遴委與候選人之間必須利益迴避,即可提出,經決議後便能解除遴委職務,「你當初刪除的理由是什麼?」「今天才惹出這麼多問題來啊!」

柯志恩更質疑,教育部要求刪除該字句是為了替特定候選人「護法」。她痛斥,教育部此舉不僅違反《大學法》相關規定,更破壞遴選會獨立自主的運作,限縮遴選會自決利益迴避的機制,才致使遴選委員缺乏明確法規為憑,而未能主動提議要求特定遴委進行利益迴避。

對此,潘文忠同樣無直接回應,僅一再重申,「教育部是本於職權釐清疑義,沒有任何人能干預,也不會對任何候選人有特定立場」;待24日台大臨時校務會議後,教育部會做適法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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