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疫情期間,欠稅欠費的強制執行,應有新思維及作法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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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疫情期間,欠稅欠費的強制執行,應有新思維及作法 
【投書】疫情期間,欠稅欠費的強制執行,應有新思維及作法 

張濡道/前經建會研究員 

全球疫情延燒已一年半經濟及社會環境產生極大的改變,許多例行的救災或防災就應該有不同思維與做法。 

日前針對彰化昨晚發生的喬友大樓大火奪四命有消防達人之稱的林金宏去年就曾提出建言,針對醫療院所萬一在防疫期間發生火災,該如何做出必要之調整因應。「每當我提出這些看法時,總是得到這樣的回覆:我們現在光防疫增加的工作,就已經忙得不可開交,根本沒有多餘的心力去辦理全新的火災應變訓練。」感嘆表示,他很清楚在防疫期間,萬一發生火災,需要的是一套全新的因應措施。  

此波COVID-19疫情如同第三次世界大戰,古今中外亡朝滅代都是因為戰爭期間大筆開銷,君主橫徵暴斂所致。因此防疫期間,我們也需嚴防稅災在台灣還有一個更大的災害往往為人忽視,卻已經或正在摧毀無數人民的生命、健康、財產與工作。先來看一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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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行政執行案件依種類別區分為

(A)財稅案件(欠繳稅款案件,如營業稅、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地價稅、房屋稅等);  

(B)健保案件(欠繳健保費案件); 

(C)罰鍰案件(欠繳罰鍰案件,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D)費用案件(欠繳其他費用案件,如欠繳勞保費)。  

(2)95年(含)以前分案之健、勞保案件以一執行名義為1件,96年以後分案之健、勞保案件以移送機關同批移送執行案件中金額為20萬元以下,且同一投保單位累積欠費達5,000元以上,或同一被保險人累積欠費達7,500元以上者為1件。  

是的,台灣每年有超過1千萬件欠國家錢的案件,等著被強制執行。欠政府各個單位的錢,包括勞健保、被裁罰的交通罰鍰、稅金,都會被送到行政執行處被強制執行。甚至今年1-5月移送強制執行的欠稅欠費案件高達673萬件,已超過104年一整年的數量。顯示出現在全民受到疫情影響,許多人民及企業已繳不出錢,國家若繼續依照過去方式強制執行,一定血流成河! 

執政者應去探討為何每年有這麼龐大的欠費或欠稅據了解,有的是沒錢,繳不出來有的是行政單位誤開,卻不願承認錯誤將錯就錯有的是忘記繳;甚至有的是沒收到催繳單就被裁罰數倍,金額大到繳不出來 

大家也要關心送強制執行會發生甚麼事依照行政執行法及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人民會遭到的對待包括凍結所有銀行戶頭,連生活費都無法提領;查封消費性資產、查封賴以為生的住宅或生產設備限制出境管收入監;直接從洋行帳戶查扣薪水1/3,這些錢有的是生活之用,有的甚至是醫療救命錢…。 

為了國家要用錢,這些看起來合理的規定條文背後,卻是一條條人命、一個個家庭或企業的生存,舉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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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不禁要問:國家為何不量入為出?為何不體恤人民連吃飯錢都沒了,還如此冷血移送強制執行?殊不知強制執行如同送上輸送帶,一送進去就照流程跑,鮮少有執行官會去關心、或有能力去查證是否錯誤開單或是否沒錢繳?甚至財政部國稅局及法務部執行署還會因為沒有法源每年1.3億稅務獎勵金及1.7億執行獎勵金的預算,為績效為獎金宛如強摘器官般地強取民財。  

建請於此疫情期間,立即凍結國稅局及執行署相關獎勵金的發放未來沒有法源的獎金不得在編列,並全面檢討欠稅欠費的原因,撤銷冤錯案件,提供弱勢人民社會救助或啟動分期攤還機制,並規劃如休假、記獎等獎勵,給發現錯誤或關懷弱勢的國稅局及執行署公務人員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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