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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故事總是缺一角,只有迫害沒有加害者的人權謬章
【投書】故事總是缺一角,只有迫害沒有加害者的人權謬章

陳語芯/專案經理

若問台灣是否有人權,一定很多人不敢肯定的回答。自白色恐怖以來,歷經戒嚴、解嚴,報禁到解除,如今言論自由到連總統都敢嗆,您說那會沒有人權。的確,自威權走來,人權得來不易,是多少前人的血淚編織以及生命的替換。政治的開放,意味著民主嶄新的年代。

成立近百年的「國際人權聯盟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FIDH)第40屆年會在10月21日首度移師亞洲台灣,現場來自全球各地三百多位人權鬥士來台參加人權盛會。總統蔡英文致詞表示,自她上任以來,政府團隊致力提升社會全方位的人權保障,希望台灣成為更公平、更公正的地方。

政治人物講的場面話,聽聽就好,尤其到了選舉。撇開政治,範圍可以再廣一點,談談司法人權。看看江國慶,蘇建和,徐自強等案,您直覺台灣沒有人權,但隨著一個個冤案一一獲得平反,您態度又有所保留。值得慶幸的是,只要有人關心,結局通常不會太離譜,畢竟能攤在陽光下的東西,壞不到哪裡去。

除了政治司法人權外,有一個比較容易被疏忽的是賦稅人權,由於不到生死攸關的地步,引起的關注自然更小了。

奢侈稅一開徵結果沒有威脅到投資客,反讓首購族遭殃,李泳賢連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葉揚春原本於美國加州矽谷工作、2000年響應經濟部號召,將尖端技術帶回台灣後卻因一張「400萬的烏龍稅單」被限制出境、妻離子散;史上最倒楣公益律師,背了一億一千兩百萬元稅單的黃文皇,例子離譜到讓人不敢置信。

行政救濟失靈,人民勝訴率不到6%,官司贏了不算,稅單金額可以重改,在在都顯示賦稅人權的不公平。

台灣所有的人權議題裡,唯一缺席的是加害者的追溯與究責,與世界各國如南美、東歐、南非、德國、韓國等究責於加害者的轉型正義大相逕庭。不要說228,歷年來即使再大的冤案,當初起訴的檢調人員,又有過甚麼樣的承擔。沒有加害者的人權迫害,就像電影播了一半硬生生被咔斷,總不能老是以羅生門交代;明知有人傷亡,然而兇手卻逍遙法外,誰不會擔心再次受傷害;沒有被懲處檢討的公權力,容易氾濫,只會讓加害者更肆無忌憚。

馬英九曾公開指出「凡是侵害人權,侵害者十之八九都是政府」。如果蔡英文的致詞裡,有隻字片語提到加害者,哪怕只是輕描淡寫,這時再來談台灣的人權,會不會更恰當。

照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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