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龍虎斑」、金門漁會「五魚」爆違規! 食藥署檢出禁用抗菌劑 - 匯流新聞網

HEALTH

全聯「龍虎斑」、金門漁會「五魚」爆違規! 食藥署檢出禁用抗菌劑
  • 字級

全聯「龍虎斑」、金門漁會「五魚」爆違規! 食藥署檢出禁用抗菌劑 1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2)日公布「115年7-8月份衛生單位檢測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一口氣發現有5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且大通路也上榜!包括全聯澎湖文光分公司抽驗到的「龍虎斑」、金門區漁會抽驗到的「五魚(午魚)」都被檢出有不准用於食用魚類的抗菌劑,衛生單位已經針對上游供應廠商分別開罰新台幣6萬元。

食藥署這一波7-8月禽畜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檢驗691件,其中5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總合格率99.3%;禽畜產品之農藥殘留總計檢驗248件,則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不合格名單,包括有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澎湖文光分公司抽驗到的「龍虎斑」、金門區漁會抽驗到的「五魚(午魚)」,分別被檢出Leucomalachite green 0.0006 ppm(不得檢出),而該項抗菌劑在國內是不准許用於可食用魚類之上。分別針對上游高雄蘇姓業者、屏東楊姓業者裁處6萬元。

另外,台中市東國興魚業有限公司抽驗到的「凍三去黃花魚」則是檢出Leucocrystal violet 0.0011 ppm(不得檢出)。周珮如說,該項不合格的魚類產品是自中國進口,衛生單位針對供應的台中市燒魚子商行裁處12萬元。

食藥署強調,食品業者對於販售的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來源證明文件(例如發票、收據或憑證)至少5年,以利追溯來源。另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並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保障消費權益。

全聯「龍虎斑」、金門漁會「五魚」爆違規! 食藥署檢出禁用抗菌劑 15

全聯「龍虎斑」、金門漁會「五魚」爆違規! 食藥署檢出禁用抗菌劑 17

照片來源:食藥署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左流右新」單月暴打585萬劑! 逾50歲今起開打、可賺1350健康幣

美爆「高血壓藥」不合格回收! 食藥署公布台灣清查結果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