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一延再延的健保部分負擔新制終於不再拖了,衛福部今(21)日正式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自7月1日生效。急診收費部分,醫學中心將從新台幣550元調高到750元、區域醫院從300元調高到400元;不過,中低收及身障者等弱勢族群,則維持現狀。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原訂去年5月15日就要上路,但期間遭遇來自醫界及民間有意見,時程一改再改,一度傳出今年第一季就要上路,但最終敲定是7月1日。
根據衛福部今日公告修正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只是第一階段的新制部分,僅先修正藥品及急診的部分負擔,檢驗檢查費用則留待第二階段再納入調整。
7月1日起,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調高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藥費收取上限,最多收300元;醫院所開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基層診所維持免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負擔;而中低收入者及身心障礙者,不論就醫院所層級,藥品部分負擔均按照基層診所收費方式收取。
另外,民眾到大型醫院急診,會依醫院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醫學中心調高為750元、區域醫院調高為400元,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收取150元;中低收入者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150元。
健保署強調,為持續保障弱勢族群,對於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三歲以下兒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等對象,不受影響。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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