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電子煙、加熱菸上路滿月「開罰28萬」 國健署:已產生嚇阻成效 - 匯流新聞網

HEALTH

抓電子煙、加熱菸上路滿月「開罰28萬」 國健署:已產生嚇阻成效
抓電子煙、加熱菸上路滿月「開罰28萬」   國健署:已產生嚇阻成效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新版「菸害防制法」3月22日正式修正施行,嚴抓「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加熱菸」,上路一個月,國健署今(25)日公布全台稽查結果,截至4月21日止,合計查獲6100家件次違法產品,裁罰金額共28萬元整。

國健署是與22縣市衛生局合作,針對違法產品及行為展開查緝專案,截至4月21日止,合計查獲6100家件次違法產品,包含網路監測共計5495件次(電子煙4908件次、加熱菸531件次、其他56件次)與實體店面共計605家次。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陳妙心表示,新法上路之後,全面禁止「電子煙」,另外未申請並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加熱菸」也列為違法產品,一路稽查下來,共有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2173件,正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而目前各縣市衛生局完成裁處行政程序,已開出處分書共18件,開罰28萬元。

國健署進一步分析,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以販賣電子煙與其組合元件為最多,占違規樣態類型的67%;另統計各縣市衛生局查稽成果,全國的電子煙及加熱菸實體店面已由228家降為54家。

陳妙心說,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已滿1個月,不論是網路或實體店家疑似販賣違法產品的案件均有明顯減少情形,顯示菸害防制法對違法產品的廣告及販賣皆處予重罰,廣告最高罰200萬元(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罰5千萬元)及販賣最高罰100萬元,已產生嚇阻成效。

國健署強調,業者或賣家勿心存僥倖,同時請網路電商平臺業者建立嚴謹的管理與審查機制,避免所屬會員提供虛偽不實的個資,並自主查核發現違規商品立即下架,以免觸法受罰。同時提醒民眾不使用、不購買、不推薦違法產品,若發現違反菸害防制法之情形,可檢附具體事證,就近向所在地衛生局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及檢舉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予以檢舉。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近1200天畫下句點!指揮中心解散定案 敲定周四「終場記者會」

健身大紅牌「Myprotein」驚爆違用防腐劑! 食藥署查扣1380公斤乳清蛋白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