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菸場所上半年再擴大! 大學校園、酒吧與夜店「哈一口」最重罰萬元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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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場所上半年再擴大! 大學校園、酒吧與夜店「哈一口」最重罰萬元
禁菸場所上半年再擴大!   大學校園、酒吧與夜店「哈一口」最重罰萬元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台灣的「禁菸場所」再擴大!立法院今年1月12日三讀通過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一口氣把大專校院、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以及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也納入禁菸場所,新法上路後,民眾於不得吸菸的場所吸菸,最重將拿到萬元罰單。

三讀通過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新法預訂2月15日由總統公布後,再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最快今年上半年上路。而這一次修法除了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購菸年齡提高到20歲之外,也把「禁菸場所」全面擴大。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表示,「禁菸場所」再擴大,其中最重要是全面落實、配合教育部的無菸校園,像是大專校院過去僅規定室內禁菸,但新法擴及大專校院的室內、室外全面禁菸,一方面也是因應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20歲;另外,向下也將提供學齡前兒童教育或照護等服務的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一併納入禁菸場域。

過去一向煙霧瀰漫的酒吧與夜店,未來哈一口菸,也將挨罰。劉家秀強調,新法將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也全面納入禁菸場所,依國健署掌握,目前幾乎所有酒吧與夜店都沒有獨立室內吸菸室,亦是影響最大的一塊。

國健署強調,依據美國疾病管制署資料顯示,禁菸政策及法規並不會對包含餐廳、酒吧、夜店在內的服務業產生不利的經濟影響,反而對業者經營會有正面效益,例如:增加營收、改善營業場所空氣品質或減輕員工呼吸道症狀等健康影響,也可以促使吸菸者更容易戒菸及減少青少年開始吸菸行為。

國健署指出,新修正通過的菸害防制法第18條規定,明列室內外禁止吸菸之場所及相關管制措施,包含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若業者未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場所負責人將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而民眾於不得吸菸之場所吸菸,則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另同法第21條規定,於禁止吸菸場所吸菸或未滿20歲之人進入吸菸區,該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在場之其他人亦得予勸阻。以及同法第22條規定,授權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禁止吸菸場所與吸菸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應定期派員檢查;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若場所負責人或從業人員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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