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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新制!食藥署點頭放行 「可可豆殼」可沖泡茶飲喝了
食安新制!食藥署點頭放行  「可可豆殼」可沖泡茶飲喝了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可可是巧克力的主要材料來源,在台灣,目前屏東有不少農民也在種植,為擴大經濟價值,食藥署今(24)日公告訂定「食品原料可可(Theobroma cacao)豆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點頭放行可可豆殼經乾燥後可作為沖泡茶飲的原料使用,但必須標示「兒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字樣。

不只台灣,過去包括中南美洲、非洲也有將「可可豆殼」用於泡茶的傳統。食藥署今公告訂定「食品原料可可(Theobroma cacao)豆殼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則進一步規範「可可豆殼」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時應符合的相關規定,包括使用範圍及應標示的警語字樣。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可可豆殼」是可可豆加工處理過程中所產生的農業副產物,過去多被移除,但食藥署最近與專家討論,並蒐集國外資料發現,其實「可可豆殼」也可以拿來泡茶。

廖家鼎說,考量「可可豆殼」被其他國家用於沖泡茶飲已歷史悠久,專家也認為相關風險較低,因此,為增加可可豆產業的附加經濟價值,同意開放「可可豆殼」用於茶飲原料。

據食藥署規定,即日起「可可豆殼」限乾燥後作為沖泡茶飲的原料使用,可製成茶包供消費者沖泡飲用,或是將沖泡後的茶湯作為液態飲料供消費者飲用。

不過,廖家鼎強調,由於「可可豆殼」內仍含有咖啡因、可可鹼等神經興奮物質,使用「可可豆殼」作為原料的食品,必須標示「兒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字樣。

食藥署說,額外分離取出的乾燥「可可豆殼」,僅限作為沖泡茶飲的原料使用,不得直接供消費者食用或是以萃取物方式添加於錠狀、膠囊狀、粉末狀、顆粒狀或其他型態的食品中。一經查獲違規,可依違反食安法開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照片來源: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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