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照/翻攝自Pexels)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國內「口罩」管制又有新措施,但不少民眾仍搞不懂到底自己帶口罩回台灣入境能帶多少片?超過多少數量就得申報?食藥署今(17)日一次說明白,旅客攜帶250片以下醫用口罩,無須事先向食藥署提出專案進口申請,但只要超過這個數字,就必須專案進口申請核准後才能帶回國,否則小心挨罰。
食藥署表示,為維護民眾使用醫療器材安全,依據現行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規定,民眾輸入個人自用醫療器材,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不過,為簡化個人自用醫用口罩程序,只要是旅客攜帶250片以下的醫用口罩,便無須事先向食藥署提出專案進口申請,得由海關逕予放行,這是便民措施。
不過,一旦民眾入境攜帶的醫用口罩數量超過250片,食藥署強調,還是得依照原先辦法規定。
食藥署指出,民眾輸入醫用口罩數量超過250片,且產品為完整包裝,標示為醫用口罩,應依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2條第4款等規定,向食藥署提出專案進口申請,核准後始得輸入。
民眾如需查詢醫療器材供自用申請相關資訊,可至食藥署官網http://www.fda.gov.tw查詢(首頁 > 業務專區 > 醫療器材> 表單下載 > 專案進口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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